内江日报 发布时间:2018-10-16
为进一步完善内江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更加科学有效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内江持续发力夯实低保兜底保障。10月15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截至目前,全市建档立卡对象***有21990户59754人享受低保兜底政策。
着眼于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安全网,从补齐民生保障“短板”出发,进一步健全城乡统筹、制度完善、运行规范、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内江于今年上半年出台《内江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突破性地将刚性支出纳入了家庭经济核定范围,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家庭刚性支出费用后,人均月收入低于低保保障标准的家庭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为切实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实现低保兜底对象有效脱贫的目标,内江市把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80元/月提高到320元/月,低保兜底保障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稳步推进。
对特殊困难群体,内江持续实施特殊困难救助,组建了市县两级特殊困难帮扶基金1200万元,用于贫困对象在享受现有的帮扶措施后仍存在基本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困难,给予分类救助。根据贫困对象的实际困难状况,按照500~10000元/年/户的标准实行差别化救助。目前,全市累计帮扶困难对象13088户,累计发放困难帮扶基金423.45万元。(记者 徐艳梅)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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