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10-23

为落实《泸州市纳溪区政府关于向乡镇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精神,10月22日,泸州市纳溪区卫计局组织各镇卫计办主任、各镇卫生院监督协管员进行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业务培训。
会上,纳溪区卫计局政法股股长刘芳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法律依据、办事流程、现场勘测等作了讲解。通过培训,相关人员明确了职责,提高了认识,纷纷表示将积极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刘芳)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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