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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泸州人民报告:我们这四十年

川南在线2010—2019酒城新报  发布时间:2018-11-07

春潮连海平  改革共潮生
泸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大事记(1984-2000)

  1978年,泸州全市GDP总量仅为9.92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74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17.5%。泸州建市之初(1983年),泸州市GDP总量也仅为16.80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3.24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19.3%。

  经过40年的发展,截至2017年底,泸州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596.2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562.5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35.2%,对GDP贡献率达35.3%,拉动经济增长3.2个百分点。

  四十年磨利剑,泸州企业在经历了改革、创新、突破、发展之后,以华丽的姿态展现在世人面前。

向泸州人民报告:我们这四十年(图1)

  然而,回望过去,改革之路却并不是一片坦途,改革之路,充满了荆棘和困难,在农村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展得如火如荼之际,泸州市政府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努力寻找商业体制改革之路。企业经营责任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企业股份制试点、交通体制改革……面对市场经济体制的巨大变革,泸州顺应改革、在改革之路上奋勇争先。

  1984年5月,时任泸州市市长的刘育仁带领市属四十多个部门的领导赴重庆参观学习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及扩大企业自主权的作法。回泸后,市政府很快发出了(84)100号文件,在人、财、物,产、供、销等方面扩大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同时各部门制订了一些让税让利的措施,自此拉开了泸州经济体制改革的大幕。

  改善经营机制   为企业注入新活力

  1986年11月,泸州市决定首先在机械工业、轻纺化工系统开展资产经营责任制试点工作。泸州市人民政府批转执行市人行工行、农行、建行、保险公司《关于加快泸州市金融体改步伐的意见》,明确金融体改的近期目标是:建立一个以人民银行为领导、国家银行、保险公司为主体的初具规模的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体系;有步骤地开放资金市场,重点建立以银行为主体的短期资金拆借市场、票据市场、证券市场;形成多种融资方式,多种金融组织和多种信用工具的信用体系。

向泸州人民报告:我们这四十年(图2)

  1987年我市制定《泸州市全民所有制企业效益目标承包经营责任制试行办法》,揭开了承包的序幕。承包的原则“包死基数、确保上缴、超收多留、欠收自补”贯彻始终,很短的时间内在全市铺开,全市全民企业承包257户,占应包数的90.8%,城乡集体企业已承包2579户,占应包数的80.9%。

  1987年选择了七个企业率先试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效果较显著,上缴税利达到5006.71万元,较承包时增长60.4%,职工工资总额达到1887.66万元,增长60.37%。工效挂钩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强调工资收入同劳动成果、工作实绩挂钩,高收入倾斜于生产第一线工人、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

向泸州人民报告:我们这四十年(图3)

  1988年在长江起重机厂实行了自负盈亏超前改革试点,得到了省、市领导和各部门大力支持。在泸州交机厂实行了全民所有制企业股份制试点,探索产权制度改革的路子。研究制定了“建立泸州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基地的方案”,决定在市中区的罗汉、鱼塘、新民三乡进行改革、开放、发展三位一体的综合实验,实行特殊优惠政策,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并对计划、金融、价格、外贸、房地产、劳动工资等进行全方位的改革,力争在本世纪末建立泸州新技术工业园地。同年,泸州市委、市政府推出了《关于深化企业改革,改善经营机制的意见》。主要内容是:进一步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进一步推动政企分开,使有条件的企业真正放开经营;进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股份制试点,发展企业集团;深化企业内部配套改革;把改革同管理结合起来、完善各种经济责任制以及改善企业外部经菅环境。

  同年,经省体改委、省商业厅请示省委、省政府同意,我市市中区进行商业体制超前改革试点。试点的具体内容是:彻底放开小型企业,分别通过“转制”、拍卖、融资租赁等形式,逐步转为集体、个体、私菅商业;进一步放开集体商业企业,通过改革改变“二国营”的管理格局,恢复集体经济的本来面目;国营大中型企业实行股份制,国家资金属全民所有,企业资金的终极所有权属全民,企业拥有相对所有权;改革分配制度,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浮动;改革劳动人事制度,管事与管人相结合,引入竞争机制,企业的法人代表采取公开招标、聘任、民主选举等形式确定;进一步放宽物价管理以及进一步改进企业管理办法。

向泸州人民报告:我们这四十年(图4)

  1990年3月24日泸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泸州市企业产权转让暂行办法》,开始了全市企业产权转让改革工作。《办法》具体规定了企业产权转让的范围和形式,转让的程序等内容。

  1997年泸州市制定《关于加快县区属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步伐的通知》,采取“改、转、租、卖、并、破”等多种形式,以县属企业改革为突破口,加快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的步伐。全市县区属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面达到81.66%,其中,江阳区88.8%,龙马潭区85.7%,纳溪区79.3%,合江县96.88%,古蔺县80.4%,叙永县54.6%。基本完成当年县区属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任务。

  股份制试点 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1993年9月20日经四川省体改委川体改(1993)105号文件批准,泸州老窖酒厂改组为“泸州老窖股份制公司”,10月25日省政府(1993)673号文件批准同意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12月28日经中国证监会发审字(1993)108号文复审同意,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储蓄挂钩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88万股。

向泸州人民报告:我们这四十年(图5)

  1993年泸州市开始了证券易地交易工作。省信托投资公司泸州办事处证券经营部,省建设信托投资公司泸州办事处证券交易部,省工行信托投资公司泸州办事处证券经营部等几家有资格经营证券业务的机构,开辟了股份制企业个人股权证的集中托管、场外交易业务,并连通了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实现了全国交易。

  1994年泸州市制定了《泸州市企业股份制试点办法》《泸州市城乡股份合作制实施办法》《关于在股份制试点中若干政策问题处理的意见》《泸州市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试行意见》。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革试点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先后组建四川南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四川和益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煤化殷份有限公司、泸州卫生洁具股份有限公司4户定向募集殷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达23680万元,其中国家股4843万元,占20.5%;法人股18243万元,占77%;职工个人股592万元,占2.5%。4户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开拓了泸州市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筹集的新路子,实现了投资者所有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初步建立了新型的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向泸州人民报告:我们这四十年(图6)

  1994年5月9日,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在深交所成功上市。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21883万股,募集资金12756万元,吸收储蓄23000万元。群众十分关注的,非常复杂而敏感的股票发行工作平稳、有序、安全、圆满地完成,老窖酒厂通过公司制改组,初步建立了全新的企业体制,增强了企业发展实力和后劲。

  1998年2月10日,泸州市人民政府批复泸州市百货站产权制度改革方案,同意泸州百货站产权制度改革基本思路,即用2303万元国有净资产处理好企业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剩余的334万元净资产全部量化到职工。职工按一定的增量资金比例出资认股并以此作为股本金投入,按《公司法》规定进行公司制改组,发起设立泸州汇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这是我市加快城市经济改革和发展,努力探索和寻找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的一项重要试点,是我市国有商业企业比较完全和彻底的一种改革形式。改制后汇通百货日销售最高达70多万元,最低达15万元,平均达26多万元,是未改制前销售额的8倍多,一举扭亏为盈。
 
  破而后立   助力企业减负发展
 
  1994年首次依法对严重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合江县糖果厂进行了破产试点,县上从土地出让金中划出17万元,解决了离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险费用,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该厂78名失业职工中73人走上了自谋职业或组织起来重新就业的道路。

  1996年9月24日,泸州市人民政府以泸市府函199657号,正式批复《泸州市毛巾床单厂破产重组实施意见》,对市毛巾床单厂实施破产重组,体改委直接承担了改制方案的制作、论证、协调、代政府审批等工作。并牵头组建了工作组,承担由法院指定组建的破产清算组工作,依法接管破产企业,并实现对职工的妥善安置。

  1998年剥离企业办“社会”方面作了首次探索。狐狸坡煤矿、新民煤矿两矿子弟校,成功剥离移交地方经办,长起厂、长挖厂的学校、医院等的分离起步实施。这些措施有效地减轻了企业负担,改善了企业经营条件,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使企业逐步实现良性发展。

  1999年6月长工集团三家厂办子弟校整体剥离移交给江阳区管理顺利完成,剥离后的学校运行良好。

  2000年改革配套政策。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进展显著,长工集团、古蔺郎酒集团公司、交机厂、西研院、大树硫铁矿等企业所办子弟校或职工医院进行了剥离脱钩。

  民生改革 增强人民幸福感

  1996年泸州被国家指定为全国57个医改扩大试点城市。7月9日,泸州市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全市医改试点体改委牵头,财政、劳动、卫生等部门参加。通过精心组织实施,《泸州市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于12月经省政府领导组初审通过,为下一步在全省推广提供了经验。

  1996年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结合机构改革,健全房改机构和房改基金管理机构。完善我市房改政策,搞好与现行政策过渡与衔接,在合江县进行职工住公房购买全部产权的试点。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稳步推进房租改革。加强对住房资金的统一管理,积极实施安居工程和广厦工程。

  1997年1月1日,职工看病就医按新的医疗制执行。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参保面达到90.7%,企业单位参保面为71%,泸州市实施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制度,并使之逐步覆盖城镇全体劳动者,有了良好开端。

  1998年深化职工养老、失业保障制度改革。一是扩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社会覆盖面,全市参加养老保险的国有企业538户,参保职114878人,参保率分别达98.6%、99.9%,非国有企业参保579户,参保人数31361人,参保率分别达90.9%、92.6%。二是认真执行了“两保”政策,保证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三是大力实施再就业工程,全市国企下岗职工20003人通过多种形式安置职工就业12659人,再就业率63.28%。

  2000年12月7日召开泸州市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组第一次会议,拉开了泸州市三项制度改革序幕,会议明确和落实了近期任务,一是体改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制定《泸州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二是完善泸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办法;三是制定医疗机构改革方案四是制定药品流通体制改革方案;五是加强宣传工作。

  风雨砥砺,岁月如歌。

  从体制到资本、从企业到民生,一件件经济体制改革事件见证了泸州的经济体制改革之路,也见证着泸州的“崛起之路”。而这,只是泸州全市40年改革开放进程的一个缩影。城市发展不停步,改革仍是进行时。2017年4月,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在泸州正式挂牌运营,成为四川省南向东向开放重要门户。相信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泸州依然会以舍我其谁的气势在改革之路上奋勇争先。(新报记者 夏海  实习记者  颜辰岭  资料来源:泸州市档案局)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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