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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大客车高速公路上“鸠占鹊巢”被查处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3-23

    3月20日,一辆浙江籍的大客车在前后均无车辆的情况下行驶在小客车道上,对巡逻民警的提示置若罔闻,继续占据小客车道行驶。此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隆纳高速交警依照法规对其开出了针对大型车辆通行秩序的专项整治工作中第一张罚单。

泸州:大客车高速公路上“鸠占鹊巢”被查处(图1)

违法客车

    当日下午,隆纳高速交警大队教导员谢安平带领民警从纳溪往隆昌方向巡逻,17时30分许,当大队民警巡逻至厦蓉高速(隆纳段)1965公里处时,一辆浙江籍的大客车在前后均无车辆的情况下行驶在小客车道上,巡逻民警当即通过鸣警笛、喊话等方式提醒大客车驶回客货车道行驶,不能长期占用小客车道。但大客车驾驶员对巡逻民警的提示置若罔闻,继续占据小客车道行驶,后面行驶的小型客车只好纷纷从客货车道超越大客车,巡逻民警也只好尾随大客车行驶,并不间断的鸣警笛和喊话进行提示。当巡逻民警尾随大客车行驶足足10公里以上后,从客货车道超过大客车,民警通过警笛喊话并用手势示意大客车在应急车道停车。

    当大客车驾驶员将车安全的停靠在应急车道内时,民警询问驾驶员为何长时间占据小客车道时,泸州籍驾驶员王某称他是驾驶的外地车辆(浙江省畅通运输有限公司浙JC7802宇通牌大客车),不知道四川的管理规定,当民警告知驾驶员王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内都适用时,驾驶员又称没有发现后面的巡逻警车,所以没有及时回到客货车道上行驶。在民警向驾驶员宣传法律法规的规定后,驾驶员认识到了自己长期占用小客车道的违法行为,表示愿意接受高速交警的处理,并要向其他的驾驶员宣传不能在高速上长期占用小客车道行驶的规定。

    隆纳大队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大客车驾驶员王某依法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决定。(完)隆纳高速公路交警大队  平安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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