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3-29
2011年3月16日上午,合江县榕山镇符阳村村民代表到榕山符阳村消费投诉站负责人赵世勇处投诉榕山镇农药经营者郑某,称该村部分农户大篷种植的空心菜(地方俗称藤藤菜)较大面积种苗因施用了郑某销售的农药后生长不良,植株变矮,不能按时出苗售卖,影响了正常生产。随后,该站将受理的情况转报到榕山镇消委会。
榕山镇消委会副会长、榕山工商所所长赵雨平接获投诉后,立即通知经营者郑某进行调查了解,在对经营者销售的三类农药进行质量检验鉴定报告书的审查后,随后与经营者一道冒雨赶赴种植现场。沿着一条三千米的泥泞乡村小道,经过艰难的跋涉,和着一身的泥降和雨水终于来到种植现场。通过现场调查,此次农户种苗农药药害涉及到了符阳村2、4、9、19、13社19户大蓬,面积20.7亩,这些大蓬内的藤菜种苗发生疑似药害症状,都在经营者郑某处购买并于3月初以三种农药混用的办法,通过叶面喷雾使用了“碧护”(激素类)、“爱苗”(杀菌剂)、吡虫啉(杀虫剂)一次。而施用了三种农药的藤菜种苗一团一团的发黄、出叶不整齐、高矮不均匀,叶色深绿,在同一蓬内都分布不均、呈团状(约1平方密以下),其中特别矮的苗子下部叶片发黄,而且叶面上散布有较密集点状褐斑,但斑上无病症出现。

图为榕山消委会副会长、榕山工商所所长赵雨平在种苗现场进行实地查验
在现场,赵雨平等调查人员又将未施用过三种农药的种苗进行对比,未施过三种农药的藤菜种苗生长正常、绿,并已掐卖了2次菜尖种苗。
3月18日,榕山消委会联系了成员单位——榕山镇农技站,并在县植保站的支持下对该批藤菜种苗进行了技术鉴定,通过勘查,诊断为:“该地打过碧护、爱苗、吡虫啉混用的藤菜种苗产生了不同程度的药害,对藤菜有抑制作用,但通过一段时间后,藤菜会恢复正常生长”,同时认定农药质量无问题。为此,榕山消委会调查人员又分别找了农户代表进行了解,发现农户在使用农药时,因经营者没有详细介绍清楚农药的使用方法而将农药和用水的比例搞错,将原本一包农药配10升水施一亩地的标准擅自改为两包农药配10升水、或一包农药配5升水,这样就造成了种苗承受不了大剂量用药生长缓慢,从而造成了经济损失。
事情真相大白。3月29日上午,合江县榕山消委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现场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在榕山镇消委会仔细分析了事故产生的原由后,经营者郑某态度端正,诚恳承认了自己宣传不到位、从而造成了农户的经济损失的错误,并得到了村民代表的谅解。最终就经济补偿现场达成了协议:对种苗农药药害严重的8.9亩按每亩500元、对种苗农药药害一般的11.8亩按每亩300元的标准,共计7980元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完)合江县榕山工商所 吴安平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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