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 发布时间:2011-03-31

榜单
古蔺县药监局、城管局、质监局、教育局四个县级部门,古蔺县白泥乡、东新乡、大寨乡、金星乡四个乡镇,被评为“不满意”单位。
目的
当地已连续4年举行万众评议活动,主要测评机关作风、软环境建设、机关效能状况等;监察部门称,评选目的主要是为了激励后进。
3月25日,古蔺县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办公室(下称效能办)发“榜”,对今年1月起,5457名干部群众参与的评议结果进行通报。按照满意度倒排,古蔺县药监局、城管局等8家单位进入“不满意”单位序列。古蔺县效能办方面表示,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未来3个月,8家不满意单位将进行整改。“如整改不合格,除了全县通报批评、扣除相应目标管理分外,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还要写出深刻书面检讨,并接受告诫谈话。”古蔺县监察局副局长安美会表示。
万众评议 评出“不满意”单位
记者从古蔺县效能办了解到,本次万众评议对象涵盖了全县范围内的机关、团体及其所属部门和机构,以及经授权、委托履行公共事务管理的组织。参评人员则由县级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各乡镇全体干部职工、村两委主要干部、企业业主代表、居民代表、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共同组成。和惯常的评先选优不同,此次评议启动之初即已明确,根据对相关单位工作作风、效能建设评议结果,满意度从低到高倒排,最终评出的是8个“不满意”单位。
今年1月启动万众评议以来,共有5457名各界代表、党员干部和群众参加。3月25日,古蔺县效能办发布榜单,其中,古蔺县药监局、城管局、质监局、教育局四个县级部门,古蔺县白泥乡、东新乡、大寨乡、金星乡四个乡镇,被评为“不满意”单位。
限期整改 不合格将通报批评
和评议相匹配的,则是相应的问责机制。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榜单公布后,古蔺县效能办将向被评为“不满意”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整改单位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整改承诺报告县效能办,并在3个月内针对各自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完成整改。据介绍,对于整改后仍然不合格的单位,将全县通报批评,扣减相应目标管理分,主要领导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并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委组织部长、县纪委书记对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效能告诫谈话。单位及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本年度内不能评先选优。
“不满意”单位:
反思不足,提出整改方案
榜单公布后,在古蔺引发不小震动。昨日下午,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古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兴琴说,获悉这一结果后,药监局当即召开紧急会议,“从领导到一般工作人员,每人先深刻检讨自己,反思不足,然后将每个人的反省材料汇总,最终提出整改方案。在这当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我认为,进入‘不满意’单位名单,对我们而言,肯定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但通过这种整改,能够促成提高,我觉得,这又何尝不是一件好事。”
古蔺县教育局办公室罗主任表示,教育工作牵涉千家万户,“老百姓对政府教育工作期待值一直较高,也是老百姓长期关注的热点。接下来,我们将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希望通过不断努力,能尽可能满足老百姓的期待。”
监察局:
年年排榜,目的是激励后进
据了解,这已不是古蔺第一次发布“不满意”榜单。从2008年起,这个主要以测评机关作风、软环境建设、机关效能状况为目的的万众评议活动,在古蔺年年排榜。
对于将传统的评先选优变为“不满意”单位评选,古蔺县监察局副局长安美会表示,目的主要是为了激励后进,“我们发现这样一个问题,惯常的评先选优,最终结果就是,好的一直好,差的一直差。当相应的激励机制丧失作用时,机制也应该随之变化。”在安美会看来,机制作用目前已初步得到凸显,“其中一个最明显的表现是,四年榜单,年年都有变化。这说明,有的后进单位,现在已冲到前面去了。实际上,评议不是目地,主要是想以评议为契机,让上榜单位深入剖析和查找问题,抓实抓好整改工作,力争机关作风、软环境建设、机关效能再上新台阶。”(完)古效办 记者 张柄尧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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