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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宜宾第一人被查

川南在线2010—2019宜宾日报  发布时间:2011-05-06

“醉驾入刑”宜宾第一人被查(图1)

    发生车祸后,醉驾司机李建兵因与非机动司机发生争执,拨打110报警。民警赶到现场,经血液检测,李建兵的血液酒精含量竟然高达273.41毫克,远远超出80毫克的醉驾的标准。李建兵因此成为“醉驾入刑”后宜宾第一名被查获的醉驾司机。5月5日,李建兵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拨打110自曝醉驾

    5月2日凌晨1时许,宜宾110指挥中心接到一位市民报警,对方自称自己喝酒后驾驶摩托车经过江北锁江街时,与一辆自行车相撞,因赔偿达不成协议,被对方一行人殴打。

    110指挥中心对此极为重视,立即与市公安交警三大队取得联系,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梁鹏和杨培金立即赶往现场。刚到现场,两位民警闻到摩托车驾驶员李建兵满身酒味,而被撞的自行车驾驶员王剑也浑身酒气。通过抽血检测,李建兵血液酒精含量竟然高达273.41毫克,而自行车司机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29.4毫克。

    醉驾司机肠子都悔青了

    “当时认为自己没喝多少,加之认为凌晨了交警不会上路检查,可以把摩托车骑回去,哪晓得半路会出车祸,酒驾行为也因此暴露,现在肠子都悔青了!”昨日上午,在宜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43岁的李建兵在刑事拘留案卷上签名,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自己非常后悔。

    他说,5月1日晚上10点过,他的小学同学王某邀请他到宜宾城区建设路的一家火锅店吃夜宵,他们俩共喝了半斤白酒,喝完酒已经是5月2日凌晨1时许。当时王某劝他不要开车,但他执意要把摩托车骑回去,谁知路过江北琐江街时追上了前面一辆自行车,双方随即发生争执,由于对方有3人,他寡不敌众,只好打110报警,不料曝出醉驾。

    办案民警梁鹏告诉记者,醉驾的标准为每百毫升血液里酒精含量80毫克,李建兵当时的酒精检测含量为273.41毫克,超过醉驾标准3倍,明显属于醉驾,将面临罚款、拘役一至六个月、吊销驾驶证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

    李建兵的妻子袁某哭着说,丈夫在建筑工地打工,平时很少喝酒,不知道他当天为什么要喝那么多酒。

    与机动车司机李建兵相比,事故中的非机动车司机王剑可算幸运多了。根据酒精检测结果,王剑当时每百毫升血液里的酒精含量也高达129.4毫克,但是因为他驾驶的不是机动车,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办案民警梁鹏告诉记者,虽然王剑没有触犯《刑法》,但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王剑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行为将被罚款50元。

    醉驾行为难逃法网

    宜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科科长刘华告诉记者,醉驾入刑后,一些喝了酒驾车的司机在被查获后有侥幸心理,总是想找各种理由推脱,甚至有想逃离现场的举动。他表示,目前交警配有同步摄像等警务装备,在执法现场将自动录取现场的实时情况,并通过现场检查和及时抽血取证等,严厉打击酒驾行为。(完)杨娟 李美琪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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