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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247个村民联名上书:村支书之子乱砍树木

川南在线2010—2019自贡网  发布时间:2011-05-06

自贡247个村民联名上书:村支书之子乱砍树木(图1)

    罗忠林拿出4张订得整整齐齐的打印纸,1张是一封联名信,其他3张上写满了村民的名字,名字之后是一个个鲜红的手印。联名信是反映贡井区莲花镇象鼻村村支书罗荣华之子罗彬借排危风倒木(风刮倒的树木)之机,砍伐林地树木情况,“共247名村民(按了手印)。”罗忠林显得有些激动:“都是十多、二十年的树木,真的可惜了。”

    对于此事,莲花镇相关部门表示,所采伐的树木是2010年“8.13”风灾导致的风倒木,为了排危而采取的紧急措施。贡井区农林局已介入调查,截至目前,并未收到莲花镇排危采伐的备案手续。

    村民:村支书之子借机砍伐树木

    “象鼻村和周边的山上有大量的林地,有些是天然的,有部分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村民们响应国家号召,退耕还林栽种的。” 3日上午10时许,在莲花镇象鼻村2组的罗忠林家中,罗忠林大概介绍了象鼻村的林地情况,山林中栽种的大量是松树、沙树、桉树等树木,起到了保护水源和预防灾害的作用。

    “(2010年)9月开始,一直砍到12月份。”罗忠林说,2010年9月,罗彬借采伐风倒林之机,组织人手砍伐林木。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他回屋拿出了厚厚两叠照片,“照了几百张,全都是被砍伐的树子。”罗忠林将照片一张一张地摊开,占满了一个大簸箕,照片中全是被砍树木所留下的树桩。

    象鼻村共10个组,为了取证,罗忠林花了半个月时间,先后走了7个组的林地,对被砍伐的树林进行了取证,“光洗照片就用了1千多块。”罗忠林说,据他的统计“被砍的树木至少有3000棵”。

    现场:多处山林确有采伐迹象

    在罗忠林的带领下,记者走访了象鼻村数处被砍的山林,在象鼻村火烧坡(小地名)的一处半山腰上,一大片树木被砍,记者粗略数了数,共有30多根数桩,光凸凸的半山腰与不远处成片的松树林形成鲜明对比。

    在象鼻村6组一个小地名叫“正缺嘴(音)”的地方,往山下迈过几道坎,便到了一块四周树木林立,但中间长满野草藤蔓的空旷地。

    放眼看去,只见野草丛中零星竖立着几根树桩。“要是冬天来,这地上的树桩就可以看得清清楚楚!” 说完罗忠林蹲下拨开草丛,一个直径大概30厘米的树桩显露出来,刀口非常整齐。随着罗忠林渐次拨开草丛,一个个高矮不一、粗细不均的树桩也逐一“露了面”。

    该片不大的空地上,同样也有30多根树桩。小部分呈现出撕裂状,大部分的断面非常整齐,年轮清晰可见。

    猜测:借排危谋取利益?

    “去年8月洪灾以后,他(罗彬)找到我们。”村民汪祖武说,他家的责任林确实有部分树木被风刮倒,后来罗彬找到他们说“要砍倒掉的树,帮忙卖了”,汪祖武便没有阻拦。

    “砍的大部分是拳头大小的树,其中还有7、8根碗口大小没有(被风吹)倒的树。”汪祖武补充说,很多路边被风吹倒,主干较细的树却并未砍掉。“共装了两辆货车,最后给了我们700元。”至于罗彬是否办理了采伐手续,汪祖武表示,“他也没说,我也就没问。”

    与汪祖武家隔山而居的汪祖胜一家也遇到同样的情况,“砍了2次,共18根。”汪祖胜的妻子罗国琼说,第一次是在风灾之前,罗彬找到他们说“采伐证已经批了的,我砍树,你们进(收)钱就是了。”

    听说罗彬称有采伐证,汪祖胜便同意。“那次砍了8根,给了800元。”罗国琼说,风灾之后,罗彬再次找到他们,又砍了10根被风吹倒的树,给了400元。两次砍树,罗彬都未出示采伐证,也从没要求汪祖胜一家填写任何申请或签字确认。

    据村民们称,为了砍树,罗彬还雇佣了附近多名村民帮忙,“我只去了一天,那天几个人共砍了100多棵树。”村民卢厚良(音)当日得了80元的“劳务费”。

    “收一棵树二三十元,卖一棵上百元,一些好树还卖到了四五百元。”村民们猜测罗彬借风灾排危之机谋取利益,而部分村民也跟着效仿,乘机偷偷砍伐自家责任林的树木进行贩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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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247个村民联名上书:村支书之子乱砍树木(图2)

被砍伐的树木

    镇政府:采伐的是风倒木,系排危

    镇农林站站长卢东介绍,2010年8月13日和8月21日,莲花镇遭受了两次风灾,各村出现了大面积的风倒木,对居民的生产、生活和财产生命安全造成了影响。灾害发生后,镇党委、政府召开紧急会议,立即组织力量实施排危。

    “据统计,整个莲花镇有4万余棵树木被吹倒,象鼻村10个组共有5200余棵树木被吹倒。”卢东说,排危的申请流程是,由村民自行申请,通过村组核实,盖章再报镇、区相关部门审批,随后实施。“由于是‘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因此无法按时逐户办理采伐证。”卢高补充说,由于林业站只有2名工作人员,受灾面积又较大,因此责成各村组干部监督实施排危。

    “象鼻村有31户村民提交了《申请》,统计的排危砍伐树木695棵。”卢东称,采伐危树是村民自愿,而且按程序写了申请书的。随后他拿出了那31户村民提交的《申请》,其中便有汪祖武和汪祖胜两户,而《申请》中汪祖胜的名字却写成了“汪祖盛”,31份《申请》均有象鼻村村长温信华的签名和村委会的印章。

    对于排危采伐风倒木一事,象鼻村村长温信华称,每一处采伐现场他都是亲自到了场的,村民也都是提交了排危《申请》,是部分村民委托他找人处理采伐的风倒木,出于帮忙的考虑,他找到了罗彬帮村民变卖。

    罗彬组织人员和车辆负责砍树和运输,然后以“差一点的330元左右1吨,好一点的390元左右1吨”的价格转卖给木材收购店。至于汪祖武和汪祖胜的两份《申请》,温信华的解释是“是由罗彬转交的”。

    罗荣华称,其父子早已分家,罗彬打工,卖树的事情他并不知情。

    莲花镇党委书记魏树高就此事表示,所砍树木是2010年“8.13”风灾导致的风倒木,是为了排危而采取的紧急措施。针对村民反映的这一情况已向区纪委进行了汇报,区纪委正在调查中。

    区农林局:已介入调查,目前未收到备案手续

    贡井区农林局农林站站长钟修贵表示,接到群众反映后,区农林局已先后两次前往象鼻村就该情况进行了走访和调查。钟修贵表示,根据《森林法》的规定,任何采伐都需要办理采伐许可证,但2010年8月,象鼻村遭受风灾后,莲花镇向区农林部门提出了采伐风倒木的申请,鉴于是因灾害引起的排险采伐,且涉及面较大,因此区农林部门同意莲花镇在办理了村民采伐手续后,再报区农林部门予以备案。在记者询问“莲花镇是否到区农林局备案?”时,钟站长沉默良久后说“并未收到莲华镇提交的备案手续。”

    钟修贵站长最后表示,目前区农林部门已组织树苗,近日将对象鼻村排险采伐的林木进行补种。

    据悉,昨日下午,市、区相关部门再次对莲花镇象鼻村、白仓村等地采伐风倒木的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火烧坡地段系象鼻村7组村民刘学君为排危采伐的风倒木,面积为2亩,不属于成片采伐。实地走访调查的其他采伐点均未发现违规操作行为。

    调查结果显示,2010年8月,莲花镇受到的风倒木灾害情况较为普遍,林业管理基本到位,对于个别违规行为均进行了处罚,但也不排除少报多伐的个别情况。下一步,市、区林业部门将进一步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尽快对被砍伐的风倒木进行补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单位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完)刘捷 廖蓝蕾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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