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地区综合性网络门户

“醉驾入刑”:隆纳高交查获泸州首例酒后驾驶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5-09

“醉驾入刑”:隆纳高交查获泸州首例酒后驾驶(图1)

“醉驾入刑”:隆纳高交查获泸州首例酒后驾驶(图2)

“醉驾入刑”:隆纳高交查获泸州首例酒后驾驶(图3)

司机接受酒精测试

    自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公布实施后,隆纳高交大队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全体民警以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刑法修正案(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的培训、学习领会,并狠抓对查处酒驾工作的贯彻落实。

    按照泸州市交警支队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大队实际和酒驾违法行为发生规律,有针对性地调整勤务安排,调集大队优势警力和所有执勤执法装备,于5月6日在泸州收费站开展了查处酒驾的专项行动,并联合多家新闻媒体单位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现场报道。

NextPage

“醉驾入刑”:隆纳高交查获泸州首例酒后驾驶(图4)

“醉驾入刑”:隆纳高交查获泸州首例酒后驾驶(图5)

司机接受酒精测试

    6日晚上19时30分许整治行动准时开始,着装整齐、配戴规范的大队全体民警及协警员在泸州收费站,对进出高速公路收费站的车辆进行逐车检查。20时48分许,一辆银色小车缓缓向收费站方向驶来,民警示意该车驾驶员将车靠边接受检查时,发现该驾驶员神色慌张,遂对其进行酒精检测,该驾驶员血液中酒精浓度为62mg/100ml,系酒后驾车,在民警的教育及新闻媒体的镜头面前,该驾驶员罗某懊悔不已,表示接受民警对其的处罚,以后喝了酒一定不再怀着侥幸的心理开车上路了。

    此次行动共查获酒后驾车违法行为1起,大型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15起,其他违法35起,共邀请到了四川新闻网、警苑周刊、泸州晚报、泸州电视台、泸州电台5家媒体单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完)隆纳高交大队 李年伟

编辑:马庆娟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