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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首个“醉驾入刑”残疾人 无证醉驾还耍横

川南在线2010—2019华西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1-05-28

内江:首个“醉驾入刑”残疾人 无证醉驾还耍横(图1)

甘某接受警方调查

    ●细心的行人发现甘某左下肢残疾,且满脸通红,一身酒气。

    ●声称是刑满释放人员,劝民警不要多管闲事,否则要采取极端行为。

    ●经查,甘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44.1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车。

    刚从监狱出来没几年,现在又因无证和醉酒驾驶而再次入狱,残疾人甘某为他的行为感到十分懊悔。5月25日晚,他醉酒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在内江街头狂飙,撞伤行人,于26日被刑拘,成为迄今为止媒体所披露出来的第一个“醉驾入刑”的残疾人。

    无证残疾司机劝警察少管闲事

    5月25日晚,内江市市中区男子甘某去史家镇亲戚家吃饭,顺便带去几瓶啤酒,他喝了3瓶。随后,他驾驶摩托车从史家镇赶回内江城区,其间,他一路狂飙。行驶至运亨酒店附近,将一名横过马路的行人撞倒在地。

    事故发生后,甘某当众耍起酒疯,试图威胁行人。借着路灯,细心的行人发现躺在地上的甘某左下肢残疾,且满脸通红,一身酒气。于是,这名路人立即报警。

    内江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赶来勘察现场时,甘某态度嚣张,口出狂言,声称自己是刚刑满释放的人员,劝民警不要多管闲事,否则他要采取极端行为。

    事故处理民警将甘某带至中医院进行抽血检验。

    经查,甘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44.1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车。随后民警将甘某带至大队进行约束,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通过网上比对查询,甘某系残疾人,所驾驶摩托车也没有任何登记信息,本人也没有驾驶证件。

    涉嫌无证醉驾已被刑事拘留

    据甘某交代,他在1994年1月31日,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在狱中懊恼不已,表现良好,期间减刑7次,于2006年9月16日刑满释放。出狱后,他也一直遵纪守法,谨慎行事。

    事发当晚所驾驶摩托车是他花2400元从二手市场上买来的,只是当做代步用,没有想到去办理相关证件。

    对于酒驾,他懊恼不已,表示虽然自己明白酒驾的危害,但侥幸地认为当时才喝了3瓶啤酒,应该没什么问题。但不曾料,刚出监狱几年而已,这次却栽在酒上。

    26日晚,在调查取证后,肇事司机甘某因涉嫌无证和醉酒驾驶,被依法进行刑事拘留,这是“醉驾入刑”新道法实施以来,是迄今媒体披露出来的首个“醉驾入刑”残疾人。

    内江市交警直属一大队特勤中队教导员周建表示,甘某虽然是一名残疾人,但其行为恶劣,并危及他人生命安全,已触犯醉驾入刑新规。

    按照新规,甘某同样要受到处罚,他将面临1到6个月的刑事拘留和罚款处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名气再大、官位再高、处境多么可怜,都一样要受到处罚。”周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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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醉驾被逮趁住院期间溜走

    5月17日下午2点,内江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市中区交通路发生一辆摩托车与一辆大客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员受伤并涉嫌酒后驾驶。

    接报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取证、询问、走访。随即,民警将摩托车驾驶员李某带至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抽血测试,经内江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12.3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住院治疗期间,深知自己醉酒驾驶必将受到法律严惩的李某,趁乱逃离了医院。民警立即通过公安网查询车辆所有人、驾驶人信息,并连夜追查。

    接下来的3日内,事故中队多次到医院布控,到排楼路等地走访,查找醉酒肇事逃逸的李某。最终,辗转与李某取得联系。在民警的劝说下,李某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于5月25日上午投案自首。 (完)郑迁迁 记者罗暄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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