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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纳高交大队要求加强施工安全管理 确保行车安全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6-09

隆纳高交大队要求加强施工安全管理 确保行车安全(图1)

    为深刻吸取京昆高速公路成绵段“6.2”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认真贯彻“5.31”电视电话会议,部局领导讲话精神,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监管部门责任,切实加强施工高速公路安全工作,有效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2011年6月8日,隆纳高速公路交警大队联合川南公司泸州管理处、执法一支队六大队,并组织沿线所有施工单位在泸州管理处会议室召开了厦蓉高速公路(隆纳段)施工安全会。

    会上,该大队教导员谢安平向与会单位代表通报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辽宁省阜新市“5.23”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关于京昆高速公路成绵段“6.2”道路交通事故》内容后,指出了在对施工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诸如施工现场锥筒摆放不规范、施工人员未按规定穿着反光作业服、个别施工单位用报废车辆、无牌车辆运料等问题,并结合当前交通安全形势和气候特点,对施工安全管理作出了要求:

    一是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和思想紧迫感,切实提高履职尽责能力,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监管部门责任,坚决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二是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设置安全设施、标志、标牌,并切实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落实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和施工合同规定,规范施工作业,配备有资质的安全员,完善安全防护措施。高速公路三家管理单位要切实加强联合安全检查工作,督促监理单位要切实加强现场监管。一旦发现施工单位未按作业规程设置安全标志的行为,要立即停工整顿,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三是三家管理单位加强巡查,及时通报情况,防止通行车辆因在施工现场随意穿越隔离设施、违法掉头、停车等造成事故。四是三家管理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隧道、高边坡、中央隔离栏、人行天桥、涵洞等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的巡逻检查,督促养护部门及时填补路面坑凼,修复损坏的交安设施,及时消除暴雨造成的路面积水。五是施工单位要在人员较多的路面养护工点设置填沙、填水防撞墩等安全挡防设施,夜间在来车方向增设发光警示标志,增加现场交通安全人员,及时更换破损、污损的锥形桶和安全提示牌,积极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六是加强清排障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强化应急反应能力。三家单位在处理交通事故现场时,应按照“四快”原则,安全、迅速清理事故现场,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完)隆纳高交大队 周强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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