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2-22

2012年2月17日上午,泸县人民法院对立石镇彭某非法持有枪支一案进行开庭审理

泸县人民法院当庭审判人员为受害人及群众讲解法律法规,并认真回答群众提问,对群众做法制宣传。
近期泸州市泸县人民法院正着力开展刑事案件巡回审判活动。院领导对这一活动高度重视,要求并组织审判人员深入群众,在案件发生地对近期发生在泸县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并有效的与人民群众沟通交流,接受群众监督。期间,泸县人民法院认真行使人民法院审判权,充分履行人民法院审判职责,依法为人民服务。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有效宣传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原则,以及基本的法律法规制度,让群众参与法院的审判活动,以培养公民法制意识,全力加强泸县法制社会制度建设,深刻宣传公开、公平、公正的法律基本精神,深入推进创平安泸州活动。(完)泸县人民法院 梁永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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