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3-06

宜宾县召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

分管副县长罗春涛(左三)在县卫生局党委书记王李梅(左一)陪同下到宜宾县人民医院向家坝分院传染病区调研。
“只交了30元,政府就给报销了13.5万多元的医疗费。如果没有新农合,马健这个病倾家荡产也医不起啊!我们俩口子在外打工,一年才结余4000多元,再挣30年也还不上啊!”日前,四川省宜宾县永兴镇王庙村的农民工马世君感激不尽地告诉笔者。
马健是马世君10岁的儿子,2010年因患白血病先后五次入住华西医院,共计用去医疗费175605元,新农合补偿按封顶报销了8万元之后,经过二次补偿和提高儿童重大疾病补偿,累计补偿了135110元,补偿比例达76.94%。这让马世君一家平稳地渡过了灾难。据悉,这是该县迄今为止最大金额的新农合补助金,支付限额超过了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宜宾县积极推行住院统筹+门诊统筹+门诊慢病特补的补偿模式,大胆探索并实施住院病人整体限额付费和单病种费用限额付费等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 举起医改这柄手术刀,一举割掉了“就医难,看病贵和特殊群体无钱看病”的三大难题,和马健一样,宜宾县100万群众也真切地感受到了卫生惠民带来的健康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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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县医院的医护人员正在手术
新农合医疗:一刀割去“就医难”
“‘小病拖、大病扛、没钱看病、因病返贫、因病致贫’是过去多年来农民兄弟看病难的真实写照。去年以来,宜宾县的新农合覆盖面、参合率再创历史新高,并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一举解决了农民的就医难。”3月5日,宜宾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心主任肖锐告诉笔者。
据了解,宜宾县新农合以“看得见,摸得着,补得到”的幅射效应,激发了全县农民的参合热情,参合率稳步增长,2011年农民实际参合86.88万人,参合率达99.71%;高于全市98.23%的平均水平。
2011年参合农民住院总费用达2.06亿元,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达77%,超过省市要求的政策范围内补偿比达70%的目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全县参合农民累计就诊人次为133万人次,总受益面已达153.3%。
参合农民受益面不断扩大,补偿水平明显提高。2011年统筹基金支出1.82亿元(含二次补偿),当年基金使用率达91.4%。乡镇住院补偿45005人次,次均费用996元。将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等6个病种纳入了提高儿童重大疾病保障水平试点范围,提高了儿童重大疾病的受益程度。
“新农合让我获得了第二次生命,我现在又重新站起来了,又到成都来打工了。”37岁的李镇宏是宜宾县安边镇黄江林村天平组农民。他因重症胰腺炎于2011年6月17日至7月18日,先后3次入住崇州市人民医院和四川大学华西附一院,共用去医疗费用134438元,新农合经二次补偿共8万元,另外,因糖尿病门诊慢性病还补偿了119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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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病种限价:两招根治“看病贵”
“随着新农合的逐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的扩面提标,农民看病不用愁,更不用小病拖、大病扛了。有的甚至门诊能治的,也要求住院。基层医院也出现了‘大诊断,大处方,大包围’追求经济效益的现象。”
宜宾县卫生局局长邓成龙告诉笔者:“解决了‘就医难’,反弹了‘看病贵’我们就采取制度管人管事,采用重点指标量化控制和单病种限价来根治这个顽疾。”
“单病种限价就是针对常见病多发病控制医疗费用,超出部分由当地医院承担,这样就从制度上避免了大处方。”该县卫生局党委书记王李梅告诉笔者。
据了解,宜宾县单病种限价病例范围从2008年的9个扩大至今年的81个。这也是全省限价范围最多的县之一,有效降低了住院费用。减轻了住院病员在住院期间的经济压力。次均住院费用明显下降,下降比例达36.88%。
该县对平均住院天数、平均床日费用、药品费用比例等三大指标,根据县乡医疗机构的不同级别、地区经济差异及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等因素逐个核定量化控制标准,硬性规定凡超标准产生的费用,由医疗机构自行负责兑现参合农民的补偿,县上结算时不予支付结算,实现了县乡住院定点医疗机构整体限额付费。
全县医疗卫生单位严格坚持“住院病人一日消费清单制”、“出院病人消费清单制”、“自费药品检查项目告知病人签字制”等三项制度,保证每一位患者能够“踏踏实实就医,明明白白消费”。在坚持即医即报和补偿信息公示等制度的基础上,该县还结合实际,建立完善了住院信息24小时录入和出院待补偿3日清零等10项制度,较好的实现了全程监管。
重点病防治:三方共担“医疗费”
“宜宾县创新医改思路,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由新农合、财政、民政三方共担重点特殊病种免费治疗,惠及全县父老乡亲。”宜宾县财政局局长杨义奎告诉笔者。
重点特殊病种免费治疗。宜宾县对精神病患者和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实行了集中定点收治和免费住院治疗,将该两类人群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100%,同时由民政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有效防范了他们因病致贫。据了解,这在四川还不多见。
倾斜性惠及弱势群体。在县内住院治疗的五保户、麻风病人非麻风病住院治疗费用及低保户、绝对贫困户、伤残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及参战参核退役人员等重点优抚对象和持1-2级残疾证的参合农民的补偿比例达到95%,剩余费用按原渠道解决。
宜宾县一刀割“三难”,新农合补偿1.8亿元,得到省市的充分肯定。(完)廖时权 石小云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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