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4-11


为确保2012年泸州市保障性用房工作落实到实处。泸州市强化措施,加强工作力度,推进此项工作大力开展。
一是高度重视。近日市国土资源局召开有市住建局、市房管局、市国资公司及三个区相关部门参加饿保障性住房工作推进会,强调要把保障房供地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履职,确保完成省上下达任务。
二是加快进度。对使用存量土地的,除江泸州市阳区蓝田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龙马潭区莲花池街道廉租房项目、纳溪区大渡口镇限价房项目在4月15日完成供地手续,其余务必于4月底完成供地手续,所有新增用地的务必于5月底完成供地手续。
三是明确责任。市本级供地报件资料由市国资公司负责,市局利用科办理供地手续,收储中心全力配合;三个区供地手续由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发改、住建等部门配合。
四是特事特办。对保障房供地手续要开通绿色通道,专人负责,同时严格按照政策和法律法规办理供地手续。
五是强化协作。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区国土资源局每10个工作日向市国土资源局报保障房供地进展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全力推进工作进度。(完)李毅
编辑:黄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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