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日报 发布时间:2012-06-06
编者按:车窗垃圾,顾名思义就是从车上抛出的垃圾。这个看似不经意的习惯,危害不容小视:小则影响环境卫生,大则危及行车安全、行人人身安全。本报特刊发一组稿件,提醒广大市民,要文明乘车,切莫让“车窗垃圾”给城市环境和他人安全“添堵”。

环卫工人刘左邦清扫“车窗垃圾”
熊先生是内江市东兴区胜利镇一名环卫工人,他每天负责打扫汉安大道东段与兴盛路交界的街道。“从车上随手丢垃圾,影响卫生,丢了素质,还‘害人’……”提到“车窗垃圾”,他就来气。
6月3日早上,在锦绣花园门口,熊先生像往常一样扫垃圾。突然,一个没吃完的面包从旁边一辆私家车里 “飞”出来,正好从他身上擦过,车主看都没看他一眼,径直把车开走了。
类似情形,熊先生遇到不止一次。
连日来,笔者在西林大桥、街心花园、晏家湾车站等地走访发现,随意扔“车窗垃圾”的不文明行为确实存在。
6月4日上午8点过,在公园街甜城大厦附近,几辆私家车经过,不过几分钟,路口就多了一些垃圾:牛奶盒、塑料袋、餐巾纸等。59岁的环卫工人刘左邦摇摇头说:“你前脚刚扫完,他们车子开过去,又丢了一堆……”
6月5日上午9点过,西林大桥南,交警张厅正在执勤。他看了桥上的车辆通行情况,回头发现,北街的路面上多了一些塑料袋和废纸。“从车窗丢垃圾是一瞬间的事,很难抓现场,也很难处罚。”他说。
上午10点过,笔者从人民公园门口的斑马线经过,一辆出租车疾驰而去,一名20多岁的男子坐在副驾驶位,拿着点燃的烟,将烟灰往窗外抖。
“有从公交车上扔垃圾的,有从出租车上扔的,也有从私家车上扔的,我们见怪不怪了!”在北街做了20多年环卫工作的徐庆玉告诉笔者,她负责清扫的路段,每天都有人扔“车窗垃圾”,尤其是早上上班途中,“一些人习惯在车上吃早餐,吃完了就把牛奶盒、食品袋扔下来。”遇到这种情况,她只好等上班高峰期过了再清扫。
“车窗垃圾”不仅影响环境卫生,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在威远县某企业工作的易先生险些因为“车窗垃圾”出事。去年夏天,他从成都开车回内江,行车途中,前面一辆车上的小孩扔出一个塑料袋,被丢掉的塑料袋刚好挂在易先生所开车辆的雨刷上,影响了他的视线,“我当时一慌神,差点撞上了高速路中间的隔离带。”
家住市中区临江小区江城花园的刘琪也曾遭遇“飞来横祸”。一次,她在城区至白马镇的公路边行走,一辆出租车经过,一名乘客从车窗扔出一枚苹果核,正好砸中她的额头。“车子开得飞快,我也追不上,只能自认倒霉。”刘琪说,因为当时车速很快,那枚苹果核砸过来的力量很大,她的额头青了一大块。
内江市城管局环境卫生管理科一名工作人员分析,“车窗垃圾”现象主要是部分市民素质不高造成的。另外,内江城市基础设施设备欠缺、执法专业队伍不健全等客观原因,造成对“车窗垃圾”取证困难,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不够,让一些人“钻了空子”。他认为,“车窗垃圾”对环境卫生、交通安全都有影响,因此市民在行车、坐车过程中,要养成文明的习惯,将垃圾扔在车载垃圾桶中,或临时用废纸包裹,下车后再处理。2011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规定:“从车辆内向外抛掷杂物、废弃物的,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于500以上2000以下罚款。”这名工作人员介绍,虽然条例实施半年多,但我市至今没有针对“车窗垃圾”制造者开出过一张“罚单”。他透露,下一步,市城管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将治理“车窗垃圾”作为重点来抓。(完)段春秀 张铮 王丽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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