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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侵占”内江街边垃圾桶

川南在线2010—2019内江日报  发布时间:2012-06-25

谁在“侵占”内江街边垃圾桶(图1)

玉溪路上的一个垃圾桶,被商家乱扔的废弃塑料饭盒“包围”。

  根据城市管理有关规定,设置在街边的垃圾桶,主要是供行人扔弃物,商户和居民的生活垃圾应该投放到指定投放点。

  然而,环卫工人反映,在内江城区,一些临街商户和居民却把街边的垃圾桶作为自己的“专属”,不但“侵占”了这些供过往行人扔弃物的环卫设施,更增加了环卫工人的工作量和垃圾桶的损坏率。近日,记者就此现象进行了调查。

  街边垃圾桶成了商家“专属”

  据内江市城管局环卫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街边“垃圾桶”还有一个更确切的名称:果皮箱。简单来说,是用来供路人投放果皮、纸屑等垃圾的。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商家竟然将设在店门口的垃圾桶视为自己的“专属”。

  6月19日,记者看到,内江市中区沱江剧院附近一家面馆门口的垃圾桶里面装满了一次性筷子、菜渣等,散发一股恶臭。在市中区玉溪路上,一家商店正在搞促销活动,一旁的垃圾桶,被一堆塑料饭盒“包围”着,刺鼻的味道,扑面而来。

  6月22日早上,在东兴区兴盛路701号一家临时菜摊旁,一个垃圾桶装满了烂菜叶、稻草等。

  “你前脚走开,他们(商家)后脚就来丢垃圾了。还有一些餐馆,潲水都往垃圾桶里倒。”负责打扫平安路27号-91号的环卫工人兰成英说,除了商家,还有一些居民把生活垃圾也带到街边垃圾桶来扔。

  是“图方便”还是“有误区”?

  “垃圾库离商铺有点远,为了图方便,便就近倒在街边的垃圾桶里。”市中区翔龙路一家商店店主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除了图方便,一些商家并不清楚,商家的垃圾应该收集起来集中投放到就近(或者指定)的垃圾库,而不能往街边垃圾桶扔垃圾。也有商家认为他们“交了垃圾费,凭什么不能扔?”

  “商家交的钱是垃圾处理费,他们的垃圾应该往就近的垃圾库倒。”市城管局环卫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环卫工人江玉成告诉记者,本来街边垃圾桶是足够用的,但因一些商家“侵占”了行人的垃圾桶,增加了环卫工人的工作量,而一些餐馆还往里面倒潲水、油汤等,造成垃圾桶损毁。

  改善基础设施 加大管理力度

  对商家将垃圾倒进街边垃圾桶现象,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分析说,主要原因是部分商家文明素质不够高,加上内江城市基础设施设备欠缺、执法专业队伍不健全等客观原因,造成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不够。这位负责人说,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规定,在非指定地点倾倒垃圾、污水、粪便等废弃物,对个人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据介绍,结合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城市”,今年,内江市将改造垃圾库60座,新增果皮箱1000个,不但会大大方便商家就近投放垃圾,也将更好地方便市民,同时将加强环境治理宣传,进一步加大治理“五乱”的力度。(完)代勇 段春秀 王丽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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