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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请领“黄绿标” 自贡10月起核发环保标志

川南在线2010—2019华西城市读本  发布时间:2012-08-20

汽车请领“黄绿标” 自贡10月起核发环保标志(图1)汽车请领“黄绿标” 自贡10月起核发环保标志(图2)

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反面式样。(图由自贡市环保局提供)

  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分为绿色和黄色两种颜色。

  2013年12月,自贡市将发布高污染汽车限制通行通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从今年10月1日起,自贡市将根据省政府要求,对全市新注册登记汽车和在用汽车核发环保标志。”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自贡市环保局获悉,自贡市将确保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年度发放率达到90%以上,从而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的监督,保护和改善自贡市环境空气质量。

环保标志,黄绿两色

  “环保标志是根据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对定期检验合格的机动车,核发环保检验合格的标志。”据自贡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分为绿色和黄色两种颜色。

  据了解,环保标志核发的对象主要是未进行环保检测和未取得环保标志的。包括在自贡市登记并持有效牌证的在用载客、载货汽车和特殊用途汽车(不包括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以及在自贡市区域内行驶的外地注册登记车辆。

  “发放环保标志后,车辆排放量是否达标、是否定期进行环保检验都将一目了然,这将极大方便对在用车量进行环保达标管理。”环保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到时候将会根据标志对高排放车实施交通管制措施。

定期检查与维护

  “2010年自贡机动车保有量为262917辆,到2011年12月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共计304928台,增长16%。”据介绍,自贡市机动车的氮氧化物排放量高达6700吨,而近年来自贡市环境空气二氧化氮从2006年的0.037毫克/升上升到近两年0.04毫克/升,“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已迫在眉睫”。

  自贡市环保局负责人告诉记者,环保分类标志可用于识别车辆的排放控制水平和环保达标状况,为实行在用机动车环保达标管理和差别化管理提供统一的管理平台,有利于形成系统的、可操作性强的机动车排气污染长效监管机制。

  该负责人称,自贡市将以环保标志为载体,建立全市统一的监督管理平台,禁止排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对高排放车辆限行、逐步淘汰老旧车辆、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查与强制维护制度。“这些措施将缓解机动车快速增长带来的污染压力,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2014年起全面施行

  “实行环保标志管理后,新购置的机动车,在申请牌证时应一并申请核发与之排放标准相符的机动车环保标志,而在用机动车,应在申请安全技术检测之前进行机动车环保检测。”据自贡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目前自贡市选定了荣县联平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自贡市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技术检测站和自贡市蓝天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开展机动车环保检测工作。

  据了解,自贡市将于2013年7月前基本完成机动车环保标志首次发放,建立自贡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数据库,筛选出全市高排放车型及重点监控车辆。“到2013年12月,自贡市环境保护局和自贡市公安局将发布《关于高污染汽车限制通行区域和时段的通告》,并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完)宦小淮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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