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读本 发布时间:2013-02-07

执法人员查获的“摩的”
今年春运开始以来,泸州运管部门多次接到市长热线、泸州市交通局以及江阳区政府、龙马潭区政府转来的投诉,称泸州各大车站周边及城乡结合部的非法营运现象日益突出。
昨日,泸州市运管局联合交警部门,出动近30名执法人员,重拳出击严查非法营运行为。截至昨日下午4点,执法人员已查获10多辆“摩的”、“黑车”及非法营运车辆。
“摩的”揽客 竟拉到执法人员
春运开始以来,泸州市运管局以及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等运管分局,多次派出执法人员明查暗访,对非法营运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因多次“照面”,不少非法营运者只要一见到执法人员,就会“溜之大吉”。在昨日的集中执法行动中,运管执法人员采取了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矿场,50元一个,走不走?”昨日下午3点半左右,在泸州汽车站(广场车站)门口,一名“摩的”驾驶员尾随身着便装的执法人员,不厌其烦地揽客。这名驾驶员没有想到,他非法揽客的行为正好撞上了枪口。紧接着,这名“摩的”驾驶员被连车带人扣留。
当天下午,仅在该车站周边,执法人员就成功挡获了5辆“摩的”和2辆非法营运的私家车。江阳区运管局稽查科负责人周玉堂介绍,今年以来,该局已累计查获近100辆非法营运车辆,其中的摩托车和面包车所占的比例,占到了总数的80%左右。
非法营运行为 最高可罚10万元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了解到,在此次“打非”行动中,凡是未取得道路营运许可、未取得旅游客运资质从事旅游客运的,未经许可从事运营活动的,普通货车从事危险品货运的,相关资质证照及悬挂标志不规范或不齐全的,私设站点上下客或非法营运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以及出租车违法违规营运或集装箱非法夹带危险品运输的,泸州市运管部门都将严厉打击。
“按照我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只要是非法营运行为,一经查实我们都将依法予以严处。”据运管执法人员介绍,在此次专项行动中,他们将一律严格执法,对于情节特别严重或屡教不改的,最高可依法给予罚款3至10万元的行政处罚。(记者 曾业 实习记者 李娟)
编辑:邱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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