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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龙马潭区国、地税联合宣传税法 走进农家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04-15

泸州龙马潭区国、地税联合宣传税法 走进农家(图1)

泸州龙马潭区国、地税联合宣传税法 走进农家(图2)

    4月15日上午,泸州市龙马潭区国税、地税局的税务干部来到龙马潭区双嘉镇中伙铺村、金龙乡塘坡村,走进田间地头进行税法宣传,这是全国第22个税收宣传月组织开展的有实效、有针对性的宣传项目之一。

泸州龙马潭区国、地税联合宣传税法 走进农家(图3)

泸州龙马潭区国、地税联合宣传税法 走进农家(图4)

    针对当地的实际情况,税务干部向农民宣传了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中涉农的免征增值税的规定,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以及《企业所得税法》、《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关于从事农、林、牧、渔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规定等。在宣传中,税务干部为农民解答关于涉农税收优惠政策、税收相关法规定等问题。

    通过此次税法宣传进农家的活动,普及了涉农、惠农税收政策法规,为农民在从事农产品生产、销售时提供了帮助与实惠。让农民真切感受到税收“惠民生、促发展”不仅仅是一句口号。(马庆娟 摄影报道 李洪 邹婕 龙小波)

编辑:邱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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