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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荣获“第三届四川省文明城市”称号

川南在线2010—2019泸州网  发布时间:2014-04-12

  4月10日,从成都召开的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省委、省政府授予泸州市“第三届四川省文明城市”称号,泸州市委书记蒋辅义出席表彰大会,并作为第三届四川省文明城市代表唯一在会上作经验介绍。

泸州市荣获“第三届四川省文明城市”称号(图1)

泸州市荣获“第三届四川省文明城市”称号(图2)

  大会宣读了表彰决定,泸州市荣获第三届四川省文明城市称号,泸州市合江县、古蔺县荣获四川省县级文明城市,张强等5人荣获第三届四川省道德模范,卿叶玲等5名少年荣获四川省美德少年称号。

泸州市荣获“第三届四川省文明城市”称号(图3)

  蒋辅义作为第三届四川省文明城市代表唯一在会上作经验介绍。他说,近年来,泸州市坚持以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全市围绕建设川滇黔渝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的总体定位,系统推进创建工作,在全市形成了全域创建、全面创建、全民创建的良好工作格局。

泸州市荣获“第三届四川省文明城市”称号(图4)

  蒋辅义说,泸州市在创建过程中,一是坚持共建共享,搭建了为民谋利、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的创建载体,创建工作始终坚持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群众需要为第一追求,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立足于富民强市,着力优化城乡环境、人居环境、法治环境,让百姓得实惠,让人民群众从创建中分享城市发展成果;二是坚持群众主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创建工作,以道德教育塑造人,以善行义举引导人,以文化熏陶滋养人 ;三是坚持齐抓共管,强化领导保障创建工作,强化组织协调、目标考核、督查整改,形成了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化的创建工作体制。

  蒋辅义表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泸州市将以此表彰为契机,不断提高文明城市建设水平,推动泸州加快发展,为全省工作大局作出积极贡献。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鞠丽出席表彰大会。(吴疆)

编辑:邱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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