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城新报微信平台 发布时间:2015-06-05
昨(4)日上午,泸州市政府新闻办在南苑宾馆召开“2014年度泸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据悉,我市2014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65天,优良天数比例为72.6%;实现削减二氧化硫9417.93吨、氮氧化物5437.68吨,分别削减16.8%和12.1%,年度考核获全省第一名。

发布会上,泸州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何刚对我市201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实施情况做了详细介绍。泸州作为全国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之一,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统一安排部署,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向全社会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
按AQI评价,我市2014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65天,优良天数比例为72.6%。超标天数中,轻度污染为55天,占15.0 %;中度污染为21天,占5.7%;重度污染为19天,占5.2%;严重污染为5天,占1.4%。在全省8个环保重点城市中,泸州市排名第三。2014年,我市实现削减二氧化硫9417.93吨、氮氧化物5437.68吨,分别削减16.8%和12.1%,年度考核获全省第一名。按照要求,泸州市2014年度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值应下降4%。2014年,实际下降了5.1%,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年度目标任务。

针对今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何刚告诉酒诚新报记者,2015年,市环保局将围绕“五控”(控煤、控尘、控车、控油、控污)开展工作。重点开展城区建筑工地、弃土堆场、国有收储土地及道路的扬尘污染管控;推进火电、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烟粉尘治理;加快淘汰黄标车(高污染排放车辆)和老旧车辆;全面完成全市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区县政府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主体责任,严格控制秸秆焚烧;积极协助开展川南城市群灰霾污染防控重大科技专项研究,建立区域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进一步探索区域灰霾污染特征和成因,提出有效防控措施。(记者 刘泰承)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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