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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熊孩子坑姑妈 街头大哭 姑姑被误当人贩子

川南在线2010—2019华西城市读本  发布时间:2015-06-16

宜宾:熊孩子坑姑妈 街头大哭 姑姑被误当人贩子(图1)

亲戚朋友圈晒姑妈与孩子合影


  孩子大街上哭闹,同行的妇女被当成了“人贩子”,热心的群众将他们团团围住,“不能让她把孩子带走!”直到警察到了,调查清楚了才让这妇女沉冤得雪,作为孩子的姑妈,这起乌龙事件让她“很受伤”。


  14日晚上,有群众报警称宜宾城区发生疑似拐卖儿童事件。后经警方调查核实,所谓的“人贩子”原来是孩子的姑妈。


  太 顽 皮


  孩子街头哭闹 姑姑被误会


  14日晚上,肖女士经过妹妹的同意,带着妹妹的孩子从位于大南街的家中出发,乘坐人力三轮车上街玩耍。谁知,孩子在路上一路哭闹,而作为姑妈的肖女士又没有太大反应。这让三轮车师傅起了疑心。


  “三轮车师傅先是听见孩子哭闹,看那个女的没什么反应,就感觉有点奇怪。问她孩子情况,她支支吾吾半天答不上来。再问她孩子父母呢,她又说在前面,大家越问越觉得她可疑。”6月14日晚上8点,在东城派出所门外,十余名群众相互谈论着刚刚发生的事情。


  太 热 心


  路人当成拐卖 围住不让走


  据热心市民陈女士介绍,当天晚上7点半左右,她和朋友在匡时街和小北街附近发现一大群人围着一辆三轮车,仔细打听得知大家议论的是,三轮车上的妇女可能是“人贩子”。她听说,“那个女人很可疑,年龄比较大,又说不出来娃儿的具体信息。”


  知情市民介绍,大家都把她们围了起来,就是不让“人贩子”带着孩子跑了。“几十辆电瓶车围着她们过来。”市民刘女士说,当晚她就在中山广场打羽毛球,亲眼看见一大群人把那名妇女和孩子带进了东城派出所。


  太 委 屈


  姑姑一言不发 鼻子受了伤


  6月14日晚上7时50分,宜宾东城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在城区小北街口发生了一起拐卖儿童事件。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据值班民警介绍,当时现场一名中年妇女被围在中间,群众纷纷说该妇女是人贩子,拐卖了一名两岁多的小男孩。


  出勤民警杨朝波介绍,当时大家纷纷把手伸进妇女乘坐的三轮车要拉她下来,民警不断制止个别市民的过激行为,当把人群分开以后发现,女子已经被人击中面部,鼻子开始出血。


  “不断有市民在说‘警察来了’,让女子下车。但当事女子可能是情绪过度紧张,刚开始对我们的工作并不配合。”另一名办案民警说,面对群众的质问,女子一言不发,为了快速平息事态,调查事情原委,民警立即将该名妇女和小男孩带回派出所。

宜宾:熊孩子坑姑妈 街头大哭 姑姑被误当人贩子(图2)

民警向当事人讲述情况


  真相大白


  亲妈责怪儿子:“怎么不说这是姑妈呢”


  “孩子父母叫什么,联系电话是多少?”警方在核实其身份时发现,该妇女向警方提供小孩父母信息时,语言表达很差。所幸的是,警方通过其提供的孩子父母姓名和家庭住址,还是联系上了小孩的妈妈。据目击市民介绍,当晚8点半左右,孩子的妈妈终于赶到了东城派出所,进门后一把就将孩子抱了起来,并对警方说,这是一起误会,该名妇女是孩子姑妈。孩子妈妈还对孩子说,“怎么不告诉大家,她是姑妈呢。”


  据警方核实,小男孩母亲确认该名妇女肖女士49岁,象鼻镇人,系小孩姑妈。


  最新进展


  亲人报案要求找到打人者


  警方发布案情通报辟谣


  当晚,记者在派出所看见平静下来的肖女士,话比较少、反应有些迟钝,表现得非常气愤,当小孩母亲到派出所时,肖女士被打伤的鼻子依然是红肿状态。


  随后,肖女士亲属在朋友圈中发表说说,谴责当天打人的黑衣男子,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打人,并且造成鼻梁粉碎性骨折。昨日,孩子的母亲王女士说,肖女士的鼻子受伤较严重,将来对外观的影响是肯定的了。


  王女士说,肖女士智力上有些问题,所以才造成这起巨大的误会。据了解,事发当晚,当事人已经向派出所报案,要求找到打人者,警方也已开展调查,并发布案情通报辟谣。


  律师说法


  打人者行为或构成犯罪


  “根据我国法律,任何公民均有与违法犯罪做斗争的义务。”四川明炬(宜宾)律师事务所律师颜福圣介绍。“但另一方面,在场其他人员在不问青红皂白,随意对可能的犯罪嫌疑人施以暴力导致他人受伤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不论被打者是否违法、是否犯罪,其合法的人身权利够都受法律依法保护。”


  警察提醒


  遇到类似事件 群众应该这样做


  翠屏区公安分局提醒,遇到突发事件,应冷静处理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切忌冲动大打出手。


  而对于如何识别人贩子,警方表示,被拐儿童多系学前幼儿,和人贩子大都非亲非故,人贩子短时间内难以和幼儿建立情感关系,幼儿常常有哭泣、不顺从,甚至拒绝吃饭喝水等现象,如发现有幼儿与所陪护的成人在较长时间中表现出上述不和谐情况,可注意大人、小孩的表情,再加以判断。(记者 周瑜原 梁毅 实习记者 邓烨)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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