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5-09-24

9月23日,泸州市纪委举行首次媒体恳谈会,倾听《泸州日报》、泸州电视台等泸州市主要媒体和中国新闻社、四川日报、四川经济日报等驻泸媒体代表就泸州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意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田亚东在会上表示,欢迎媒体记者跟随市纪委督查组深入到全市各个部门、区县、乡镇参与对干部作风进行暗查暗访,让记者们的“笔杆子”和“摄像头”参与到正风肃纪的攻坚战和持久战中,创造出舆论监督的泸州品牌。

田亚东

媒体代表提问
田亚东指出,中秋国庆将至,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在“两节”期间要通过召开会议、制发通知、发送廉政短信、通报典型案件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相关纪律规定,引导党员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对继续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将一把尺子执纪到底,坚决防治“节日腐败”,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对查处的案件,要在各类媒体上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形成强大震慑。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严重的地方和部门,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人员责任,并向社会公开曝光。“两节”前,市纪委将继续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再次公布包括电话、网站、微信等在内的举报方式,强化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让“四风”无处藏身。
会上,泸州市纪委、市监察局还向新闻媒体通报了近期查处的8起典型案例,再次表明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严执纪,强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查办的决心和力度。
今年以来,市纪委在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和通报曝光三个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打出了一系列务实的“组合拳”:做到专项督查与常态督查双管齐下,提醒教育与案件查处宽严相济,内部通报与公开曝光内外并重,宣传教育与建章立制“疏堵结合”。
8起典型案件中,涉及公款旅游问题1起、公车私用问题2起、违规发放职工福利问题2起、违规收受礼金问题1起、违规操办宴席问题2起。具体为:
叙永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申远红等人公款旅游,市纪委已立案进行调查。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陈军等5人公车私用,分别受到了行政警告处分。
市交投集团的聘用驾驶员王志伟公车私用,王志伟受到扣发年终奖和绩效奖、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在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职工大会上做检讨、承担用车费用等处理,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办公室负责人蒋理受到警告处分。
泸州十七中、泸县卫生局违规发放职工福利,泸州十七中原校长张朝元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泸县卫生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周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资金分别予以追缴;纳溪区护国镇财政所所长汤学银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财政所所长职务。
合江县福宝镇打撮坝村原党支部书记何朝泽、合江县城环局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副所长赵正兵先后分别违规操办宴席,何朝泽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赵正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分别予以清退。(刘传福)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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