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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打击非法营运:一个多月 133辆"黑车"落网

川南在线2010—2019内江晚报  发布时间:2016-03-04

  非法营运一直是城市顽疾,打击非法营运也一直是道路运输行政执法部门的重点工作。为有效打击非法营运,维护交通运输秩序稳定,近日,内江市运管及公安部门开展了对非法营运““黑车””的查处行动。

内江打击非法营运:一个多月 133辆"黑车"落网(图1)

车站前成为整治的重点区域

  3月2日,记者从内江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稽查大队了解到,正在进行中的内江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暨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专项行动,从1月25日持续到3月18日。截至3月1日,已累计查处各类非法营运““黑车””133台,纠正出租车违规行为200余次——

1、运输市场乱象:“黑车”乱收费,出租车不打表

  ““黑车””,就是老百姓所说的“野猪儿”。街头巷尾、车站周边,那些看似私家车却在路边探头拉客的往往就是““黑车””。无证非法经营的““黑车””,不仅难以保证乘客的安全,也严重扰乱运输市场的秩序。

  在生活中,相信不少人都有过坐“野猪儿”的经历。没有直达的公交、出租车难等、赶时间……这些都成为不少市民乘坐“黑车”的理由,但是许多人却并没有意识到它的危险性,人们更多关心的似乎只有价格。

  尽管经常能够听到有人因乘坐““黑车””而被“宰”甚至失联的新闻,但是“黑车”却依然活跃在市民的生活中,并且扮演着不小的角色。

  家住东兴区胜利镇的吴先生在内江城区上班,因为经常坐不上公交车,乘坐“野猪儿”也就成了他回家的常用方式,但是,春节前的一次乘车经历却让他着实被“宰”了一把。

  “平时都是那些有车的人顺路带回去,收个10来块钱。春节前的一天,我坐一个‘野猪儿’回家,要价50元,跟抢人一样。”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吴先生与车主以30元价格谈成,“‘野猪儿’又贵又不安全,但是坐不到公交车时,也就顾不了那么多了。”

  除了野猪儿,出租车行业仍然有许多问题被市民诟病。记者了解到,出租车不打表乱收费、拼车时绕路导致车费增加等,都在此次集中整治的范围内。

  “我从月儿湾上车要去万达,结果司机在路上又拉了一个人,他比我近,司机就先送他,但是他要去的地方和我走的路线不一样。司机送他的时候就导致我的时间延长了,绕路也增加了我的车费。”家住东兴区西林大道的陈女士告诉记者,她跟司机讲价时,司机表示虽然线路不同,但时间都差不多,所以最后也没有少收她的车费,这让她很气愤。

  陈女士说:“我觉得司机拉两个人可以,只要顺路就没得事,如果两个人的目的地不一样,在绕路的时候也该提前告诉我,最后再适当的少收一点车费。”

内江打击非法营运:一个多月 133辆"黑车"落网(图2)

违法行为通知书

2、执法人员机动巡逻:让“黑车”猝不及防

  3月2日下午,记者跟随内江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稽查大队执法人员,一起见证了““黑车””被查处的现场。

  这支由10余人组成的行动小组由公安和交通两个部门组成,在东兴城区范围内开展““黑车””打击专项行动。执法车辆在东兴城区各街道流动巡查,执法人员一旦发现可疑车辆,立即采取措施。

  在东兴区西林大桥头转盘处,一辆疑似非法营运车辆在临江路口搭载了两名乘客。执法人员发现后,立即对其实施了检查。现场了解基本情况后,执法人员发现该车确实存在违法营运的嫌疑,随即将驾驶人员带到运管处进行调查。同时,由另一组执法队员把乘客送到目的地,并对乘客进行了询问调查。

  在运管处稽查大队,记者了解到,驾驶者魏某系东兴区白合镇人,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道路运输。经过询问调查以及笔录后,稽查队员对其下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并将对其车辆进行扣押。

  此次““黑车””打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类似的““黑车””非法运营行为接连受到打击。

  1月17日,驾驶者闻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道路运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根据本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对其做出了罚款3万元的处罚决定。

  据了解,除了进行巡逻检查的行动小组,市运管处在内江城区的主干道及人员密集区附近车流量大的地方还设置了固定检查组,对附近交通运输市场进行检查和规范。

3、开展专项整治行动:133辆“黑车”被查处

  记者从内江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了解到,1月19日,我市召开了内江市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暨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工作会,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多个部门参与了本次工作会。

  据了解,会上成立了内江市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暨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确定了“一牵头、三联动”的打击““黑车””工作原则,即由政府牵头,部门、区域、媒体联动,交通、公安等部门抽调专人组建联合执法队。

  为了维护交通秩序,让市民有一个安全、快捷的交通出行环境,我市开展了城区交通秩序暨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1月25日持续到3月18日。

  针对非法营运隐蔽性强、敏感性高、取证难度大等特点,执法人员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通过摸底调查,了解和掌握非法营运车辆的运行规律,采取流动巡查与定点蹲守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内江火车站周边、成渝高铁内江北站以及市区各主要出城口等区域,实行重点排查和整治,并对市区内多个““黑车””出没地实行重点打击。

  道路运输执法部门采取科技手段对“黑车”集中停靠的重点区域、路段加强监控,收集“黑车”运行时段、区域、牌照、驾驶员信息,并对重点车辆进行跟踪调查。为加强出租车市场的管理,设立固定检查点对出租车是否打表计价、是否乱收费等经营行为进行检查。

  记者了解到,我市联合执法队在春运期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00余台次,设置固定检查点3处,流动巡逻5组。截至3月1日,共查扣无证营运车辆133台,纠正出租车违规行为200余次,确保了城区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稳定和群众的出行安全。

  据了解,通过集中整治,三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以来已累计查处各类非法经营““黑车””133台,有效遏制了非法经营车辆的势头,为下一步深入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温馨提醒:

遇到非法营运行为 可拨打96515投诉举报

  内江市运管处稽查大队执法队员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平时遇到非法营运车辆或者乘坐出租车时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可拨打四川省道路运输监督电话96515进行投诉举报。

这些行为包括:

  (一)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履行合同或协议,拒不承担违约责任的;

  (二)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执行国家有关价格政策或未提供与其收费相符的服务的;

  (三)道路运输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投诉举报人人身伤害,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误期等;

  (四)道路运输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

  (五)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提供与其经营内容相适应的服务设施、服务项目或服务质量标准的;

  (六)道路运输经营者不按时发班,运行途中不按核定线路运行、揽客、倒客甩客、在高速公路上上下客等违规经营行为;

  (七)驾驶员打手机、有意屏蔽GPS终端设备、途中超载超速等影响营运车辆安全运行的行为;

  (八)道路运输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的其他违规经营行为。

  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或者出租汽车客运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以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内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姜晓凤 文/图)

编辑: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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