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07-11
7月9日,泸州主城区首条“5321”车让人斑马线亮相龙透关路,通过交通路面标志标线的完善,提醒驾驶员礼让斑马线,文明行车。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斑马线前设置的“5321”礼让标识,车辆需礼让行人
按照泸州市“5321”安全礼让行车规程,行车在距离路口50米处,驾驶员应观察行人并减速;在距离前方斑马线30米外,提前减速;在20米外,车速减到15公里/小时,随时准备刹车;有行人过街时,距离斑马线10米内,驾驶员必须停车让行。泸州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副队长肖远策说,一些驾驶员在通过斑马线时不避让行人,更有甚者在未安装监控探头的路段闯红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负全责,且容易造成人员伤亡。
近期,泸州交警部门将加大对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治理力度,利用高清摄像头拍摄,一旦发现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未停车让行的不文明行为,将给予记3分、罚款50元的处罚。
链接>>车辆“5321”礼让标准
“5321”礼让标准,即:在距离路口50米处,观察并减速;在距离前方斑马线30米外,提前减速;在20米外,车速减至15公里/时,随时准备刹车;当有行人经过斑马线时,在距离斑马线10米内驾驶员必须停车让行。
同时,规范“人让车”,即:加强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文明劝导、引导,要求非机动车和行人遵章守法,不在马路上追逐嬉戏、打闹,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时走斑马线,遵守信号灯,不随意乱穿马路。当机动车在斑马线前停车让行时,快速通过。 (记者 牟科 许世智)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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