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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威远:女子陪酒未归遭绑架 绑匪勒索2万元

川南在线2010—2019内江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07-14

内江威远:女子陪酒未归遭绑架 绑匪勒索2万元(图1)

抓捕现场

  5月8日下午4时许,内江市威远县公安局接到一起报案,报案人刘某称,其女朋友被绑架,绑匪要求准备两万元的赎金并打入指定账号。

  接报后,威远县公安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对案件的侦破。经过专案组民警的不懈努力,案件成功告破,涉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被擒。

男子报警:
“女友”发来短信称被绑架

  “嘟、嘟、嘟……”5月8日中午,威远县居民刘某的手机收到一条短信,短信内容让他大吃一惊:“我被绑架了,对方要求2万元的赎金。”接到短信后,刘某立即前去附近银行,将钱转入到对方账号。

  事后,刘某越想越觉得情况不对。当天下午4时许,刘某前往威远县公安局报案。“我女朋友是(5月8日)凌晨接到一个电话,叫她出去陪酒,出去后就一直没有回来。”报案时,刘某讲述,他的女朋友钱某在威远城区一家酒吧上班,短信是用钱某的手机发出的。同时,刘某还告诉民警,短信中,对方要他准备2万元的赎金,并存入一个指定银行账号内。

  接到报警后,威远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以县局刑警大队为主要力量,成立了专案组,并将该案件命名为“5·08”绑架案。威远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胡小虎指示:为确保受害人生命安全,务必尽快破案,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内江威远:女子陪酒未归遭绑架 绑匪勒索2万元(图2)

指认涉案车辆

展开调查:
被绑女子已被转移至仁寿县

  专案组成立后,立即分为两个小组对案件展开调查:一组负责对刘某及其“女友”的社会关系展开调查;另外一组负责走访案发现场,试图寻找钱某当晚的行动轨迹。

  专案组民警刘军介绍,经调查,专案组得知被绑架者钱某,27岁,而报案人刘某与钱某的关系尤为复杂,也并非是钱某的男友。

  与此同时,负责案发现场的专案组民警在调阅监控时发现,钱某当晚被4名男子强行带上一辆轿车,轿车随后驶出了威远县,向眉山市仁寿县方向驶去。专案组民警经过再次对收集到的线索进行整理、分析后,更加确定了钱某被绑架至仁寿县。

奔赴仁寿:
道路设卡,白色轿车现踪迹

  当天下午6时,专案组民警驱车奔赴仁寿县。“通过我们在仁寿的摸排调查,发现当晚那辆载有钱某的轿车驶入了仁寿县一个乡镇。”专案组民警刘涵告诉记者,因为对该地不熟悉,他们只能在该乡镇路口设卡蹲守。

  当晚11时许,一辆从该乡镇某村里驶出的白色轿车引起了刘涵等人的注意。“乡村晚上11点过,天已经全部黑了,可那辆轿车从村里开出来时,居然连车灯都没有开,而且看到路边有车辆,还突然提速冲了过去。”刘涵说,白色轿车通过他们设置的卡点后,在距离卡点几米的距离突然停了下来,驾车男子回头看了看刘涵他们停放在路边的车子有没有跟上去。

  “就是这一加速一停车,更加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刘涵说,待白色轿车开走后,他们立即开车跟了上去,并通知交警部门调查白色轿车的相关信息。

  经交警部门调查,白色轿车的车主姓郑,27岁,眉山市仁寿县人。

内江威远:女子陪酒未归遭绑架 绑匪勒索2万元(图3)

指认涉案物品

以车找人:
4名绑匪终于浮出水面

  专案组获得白色轿车的相关信息后,确定采用“以车找人”的方式,通过再次调取“天网”监控视频,查询到案发当晚由郑某驾驶的白色轿车曾载过4个可疑人员,后经调查,4人中,其中一人正是钱某。

  难道郑某就是绑匪之一?那车上的另外两人又是谁呢?受害人钱某又被隐藏在哪里呢?就在专案组民警为以上问题犯愁时,负责调阅“天网”视频的专案组民警又发现了一辆绿色可疑车辆,案发当晚,该绿色轿车正好在受害人被绑架的地点出现过。

  专案组民警立即对绿色轿车展开调查,经调查得知,绿色轿车车主姓陈(男,24岁,眉山市仁寿县人)。专案组在对陈某展开调查的过程中,当晚参与实施绑架的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饶某(男,30岁,内江人)、王某某(男,27岁,眉山市仁寿人)浮出了水面。

实施抓捕:
4名绑匪深夜先后被擒

  刘涵说,专案组在锁定犯罪嫌疑人陈某、饶某和王某某的相关信息后,立即制定了抓捕方案,决定对其实施抓捕。

  “经过调查我们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饶某和王某某在仁寿县城区一家网吧内上网。”5月9日晚10时许,专案组在仁寿县一家网吧内,将正在上网的犯罪嫌疑人陈某、饶某等三人抓获。

  陈某等人落网后,专案组立即对其进行突审,在突审过程中,陈某等人对自己绑架钱某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了犯罪嫌疑人郑某的踪迹。

  当晚11时许,根据陈某等人的交代,专案组在仁寿县国道街将犯罪嫌疑人郑某抓获。

如实交代:
讯问中牵出另外两起绑架案

  4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后,专案组立即对其进行突审。据4人交代,5月8日凌晨,他们通过打电话的方式,要求钱某外出陪酒,待钱某出来后便对其实施绑架,连夜将其转运至仁寿县新店乡新店村的山林岩洞里。随后,威胁钱某向其家人发短信索要赎金。

  同时,陈某等人还交代,在今年4月份,他们伙同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先后在眉山市、内江市市中区以同样的方式实施了两起绑架案,共获得赎金1万余元。

  根据陈某等人的交代,专案组民警立即驱车前往藏匿钱某的岩洞,将其成功解救。

  5月18日,专案组民警在乐山市沐川县永福镇将涉嫌绑架的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男,宜宾人)抓获归案。

  至此,“5·08”绑架案宣告成功告破。目前,威远警方正在对案件进行进一步处理。(雷小平 周雅涵 记者 曾利军 文/图)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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