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09-01

不动产权证封面(宜宾市国土资源局供图)
8月30日上午,宜宾市不动产权证书首发仪式在试点县高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举行,宜宾市民文勇从四川省不动产登记局副局长王海涛手中接过编号为“川(2016)高县不动产权第0000001号”不动产权证书。
“川(2016)高县不动产权第0000001号”是宜宾市颁发的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宜宾市结束了土地、房产、林地等不动产分散登记的历史,正式开始不动产统一登记。此后,房产结束“双证”时代,市民只办一个证将大大节约办证时间。
高县这本“不动产权证书”是全市第一本,而31日在临港发布的是“市本级第一本”(指翠屏区行政区划第一本)。
自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工作开展以来,宜宾市国土资源局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推进此项工作,先后完成职责整合、机构设立、人员划转、业务培训、流程再造、窗口建设等工作,为在宜宾市顺利完成省厅下达的“颁新停旧”任务打下坚实基础。而高县是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试点县,此次首发仪式,是宜宾市不动产登记工作新的起点,宜宾市其余各区县预计在9月底全面“颁新停旧”。

当天,高县群众领到首批不动产产权证书(宜宾市国土资源局供图)
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工作由各地国土部门负责。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宜宾将在全市各区县含市国土资源局共设立了12个不动产登记中心,承载全市即将全面开展的不动产权证书颁发业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实施,预示着《城市房产管理法》《森林法》《渔业法》等多种法规变化,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的使用权与水域滩涂养殖权、海域使用权等产权办理的手续流程也随之变化。宜宾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来,市民最为关注的,也是业务量最大的房地产登记将不再通过房地产管理局,仅有二手房买卖等涉及房屋交易的情况,才会和房地产管理局打交道。”
宜宾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称,在不动产统一发证实施后,如果没有换新证,原来的各种旧证都有效。但换了新证之后,旧证就无效了。国土部门不会强制市民更换不动产登记证,但一旦权属需要变更、转移,比如房产进行交易,就必须在要重新登记的时候换领新证。(记者 程文帝)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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