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10-25

第一张行人乱穿马路罚单开出(宜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供图)
10月23日下午,宜宾市交警支队民警在城区北庆街对不走人行横道乱穿马路的市民给予5元罚款的警示教育,这是宜宾市对行人横穿马路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近年来,因行人乱穿马路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日益上升,为尽可能避免行人不遵守交通法规造成的安全事故,进一步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宜宾交警在全市范围内乱穿马路比较集中的区域,比如北大街、人民路、中山街等地开展了针对行人乱穿马路行为的集中治理。
10月23日15时42分,市民郑某因在城区北庆街不走人行横道乱穿马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规定,现场执勤人员对其处以5元罚款的警示教育。
据23日现场值勤民警介绍,在进行整治时,首先会对横穿马路的市民进行劝阻、宣传和教育,如果市民不听劝阻,强行横穿马路,严重影响道路交通通行秩序的,将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此次整治行动以批评教育为主,目的是让市民逐渐养成文明行为。

民警正在对乱穿马路行人开出罚单(宜宾市交警支队供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下称“道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行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或过街翻越护栏等不文明的交通行为将被依法处罚。如: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按照《道交法》第89条规定,依法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30元。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的按照《道交法》第89条规定,依法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30元;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按照《道交法》第89条规定,依法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50元等。
行人横穿马路第一张罚单的开出,预示着宜宾交警展开了对行人乱穿马路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对严重不听劝者处以罚款的处罚,并且将行人违法治理纳入常态化工作当中,逐步提升市民安全意识。宜宾交警呼吁广大市民:遵守交通法规,珍爱生命、安全出行。(记者 曾江)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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