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12-06

泸州方山景区
一、项目名称
泸州市江阳区方山旅游景区整体开发项目。
二、招商单位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
三、项目概况
泸州方山旅游景区位于川滇黔渝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中国酒城•四川泸州,地处泸州市江阳区方山镇、丹林镇、况场街道交界处,规划面积18.18平方公里,濒临长江,毗邻西南康健城,蕴藏温泉资源。距离泸州中心城区12公里,厦蓉、川渝高速方山互通出口1.5公里。素有“小峨眉”“小终南山”之称,现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四川省省级森林公园。
方山景区森林面积15000亩,生长有全国最集中成片、树龄上百年的四川省省树——桢楠1500余株,正在创建国家级森林公园,并按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完善相关设施。坐落景区的云峰寺始建于唐朝,以“黑脸观音”闻名,其建筑规模在川滇黔渝结合部最为宏伟,是中国社科院佛教调研基地和川南地区佛教文化中心。
四、项目定位
泸州市、区两级政府已将方山旅游景区整体开发列入重要办事日程。按照县级规格设置了泸州方山旅游景区管委会,负责为项目实施和景区管理进行协调和服务。前期已分别委托北京归派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方山景区旅游开发总体策划》和《方山景区与旅游配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初稿)》。
五、合作模式
企业投资开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求平衡,政府提供相应配套服务。
六、项目投资
从协议签订之日起,企业三年内投资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签订协议时,企业须缴纳履约保证金5000万元人民币。项目建设期计划为5年,前3年基本建成。企业经营时间从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满40年为止。
七、配套政策
(一)企业享有泸州市招商引资的系列优惠政策。
(二)政府积极为企业争取与项目有关的国家扶持政策及资金。
(三)项目涉及要素保障等区级企业扶持政策,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研究解决。
八、报名条件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企业,注册时间3年以上。
(二)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三)具有良好的投资实力、财务状况和运行业绩,2016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50%。
(四)具有从事旅游或景区建设项目投资运营经验的企业享有优先权。
九、联系方式
张良 泸州市江阳区投资服务局副局长(0830-3123677、15731573158)
淳修贵 泸州市江阳区旅游景区管委会副主任(0830-3128138、13982700026)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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