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12-13

12月2日,泸县公安局云龙派出所民警同村干部、群众一道,扑灭一起民房火灾。
当日15时59分,云龙镇云丰村一社村民彭某某外出后没熄灭厨房灶火,从而引燃室内柴堆,发生火灾。云龙派出所值班民警接警后,迅速组织警力前往现场。

起火现场房屋地处山坡上,周边除自来水外并无其他水源,火势渐大,情形紧急。民警赶紧请热心群众找来水管,拧上户外自来水管龙头,同村干部一起动员群众从家中拿来桶、盆,大家有序排队接好自来水,轮流运到屋里倾倒灭火。
民警、村干部和数十名群众经过半个多小时几十回合的奔波,齐心协力终将大火扑灭。(唐婷婷 杜金华)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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