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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全国首例!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12-21

泸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全国首例!(图1)

拍得者在确认书上签字

  “十五万三,第一次……十五万三,第三次。成交!”12月20日,泸州市泸县天兴镇田坝村一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经过5轮竞拍后,以15.3万每亩的高价成功拍卖,成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统筹推进以来,全国首例。

  作为三项试点基地,泸县积极探索,通过三项试点,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优化用地结构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有效缓解资源与发展的矛盾,实现多方共赢。释放改革红利,实现富民强村。

  全国首例:
  三项试点以来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据了解,此次拍卖是出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地块位于泸县天兴镇田坝村2社,面积1637.12㎡(约2.4556亩),出让年限50年,起拍价14万元/亩。

  在拍卖现场,经过5轮竞拍,最终以15.3万的价格由廖先生拍得。廖先生透露,将规划600多平米建筑面积的幼儿园,预计可容纳五六百人,辐射整个泸县范围。“近期就动工,希望为田坝村教育事业贡献一份力量。”

  泸县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怀华告诉记者,此次拍卖是实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统筹推进以来,全国首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功入市。

  据介绍,2015年3月,泸县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33个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之一,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今年9月,按照中央部署,新增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两项试点,至此,泸县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三项试点以来,泸县积极探索,大力实施,成效明显。

  优化用地:
  提高土地利用水平


  张怀华表示,通过建设聚居点和配套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改善了农村整体面貌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了城市基础设施、公益设施、现代文明向农村延伸和覆盖,为实现城乡居民生活同质化、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奠定了基础。

  通过宅基地退出复垦,提高了土地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了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退出节余指标流转收益返还农村,为城市反哺农村找到了新途径。“三项试点优化用地结构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通过超占有偿和节约有奖双管齐下方式,促进有偿退出,减少“一户多宅”,逐步撤并散乱的农村居民点,建设基础设施完善、配套功能齐全的农民集中居住区,盘活了粗放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

  同时,将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降至50—70平米,极大提高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而且使土地利用布局更加合理,结构更加优化,也促进了自然人文景观及生态环境保护,初步做到了乡风文明、村容整洁,也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管理民主打下了基础。

  推动农业:
  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多方共赢

  “宅基地整体退出,农民实现了带资进城,全县150余户登记进城购房户,退出宅基地,户均可获补偿9.92万元。”张怀华说,宅基地退出复垦,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农业规模化经营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农民承包经营权流转、参与工程建设、到就近农业企业就业,增加了农民收入。“玉蟾街道龙桥社区,农民通过兴办农家乐、承包土地流转、农业企业务工等,实现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县平均水平30%左右。政府兜底建房安置,破解了特困人口增收和养老难题。”张怀华分析道,宅基地退出有效缓解了保资源和保发展“双保”之间的矛盾。一方面通过农村宅基地复垦有效地保护了紧缺的耕地资源。另一方面节约出的建设用地指标缓解了城镇发展用地难的问题,保障了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县城和其他重点镇(街道)建设发展的需求,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打下了基础,为二、三产业发展预留了空间。

  释放改革红利:
  达到富民强村目标

  张怀华谈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可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在宅基地使用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将农村土地有偿收回,经土地整治转变为活的资产,并通过租赁、流转和有偿调剂获得收益,既增加了集体经济收入,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破解了“空壳村”难题。

  张怀华以天兴镇田坝村为例进行了测算:第一批宅基地退出复垦112.94亩,扣除新村农户建房用地和村级自留建设用地10.44亩,节余建设用地指标102.5亩通过流转,集体经济组织总可获资金1230万元,扣除农户补偿、拆旧复垦工程款、中心村建设基础设施投入及其他费用后,村集体经济组织预计可节余资金120余万元,由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对资产进行运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苏永海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杨建均)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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