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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贴“牛皮癣” 泸州发首张行政执法调查通知

川南在线2010—2019泸州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12-21

  “在龙马潭区陶然路三段、国美绿洲小区车库入口旁、英伦年华小区外,均发现了这家医院的‘牛皮癣’广告,我们已经派工作人员前往取证。”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龙马潭区大队大队长高波说,昨(20)日下午,他们在辖区内发现九龙泌尿专科医院的“牛皮癣”广告后,已派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前往取证,同时向该医院发出行政执法调查通知书。记者了解到,这是泸州城区“牛皮癣”专项整治以来发出的首张行政执法调查通知书。

医院贴“牛皮癣” 泸州发首张行政执法调查通知(图1)

城管执法人员查处位于陶然路三段的“牛皮癣”广告

  昨日下午4时20分,记者同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龙马潭区大队工作人员一起,先后来到龙马潭区陶然路三段、国美绿洲小区车库入口旁、英伦年华小区等地,共发现九龙泌尿专科医院的“牛皮癣”广告三处。高波说,这些“牛皮癣”广告面积大,不是一般“通下水道、开锁”等小广告。此外,在“牛皮癣”上还印有健康卫生等内容,隐藏在公益广告中,不仔细观察难以发现。通过实地取证调查,工作人员还发现这些“牛皮癣”广告张贴时间不同,在陶然路三段的“牛皮癣”广告明显刚张贴不久。

  在拍照调查取证后,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龙马潭区大队工作人员来到九龙泌尿专科医院,向医院下达了行政执法调查通知书,要求医院于第二天到执法部门进行处理,同时向医院工作人员进行“牛皮癣”专项整治宣传。九龙泌尿专科医院工作人员表示接受处罚,医院将在第一时间进行整改,清理张贴的“牛皮癣”广告。

  记者了解到,这是泸州城区“牛皮癣”专项整治以来发出的首张行政执法调查通知书。据高波介绍,在开展城区“牛皮癣”专项整治过程中,一旦发现“牛皮癣”并证实个人或单位确有其行为,将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3款和第六十四条第3项,对个人或单位处以每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同时,要求个人或单位采取补救措施,清除“牛皮癣”广告。

  据悉,泸州城区“牛皮癣”专项整治启动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乱张贴、喷涂、刻写、悬挂、散发“牛皮癣”广告行为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对提供有效线索、协助查获违法行为或当场抓获“牛皮癣”实施人的,按规定给予奖励。举报电话:泸州市公安局:110;泸州市城管执法局:96198;泸州市工商局:12315。(记者 许世智)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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