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1-19
1月16日,泸县玉蟾街道原野市场街边一水果店门前,一桌人正在打牌,突然,一名男子被泸县公安局几名便衣警察带走……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这名男子是眉山市警方追逃近一年的一起涉嫌合同诈骗案的逃犯王某某,经过泸县公安局的缜密侦查后终于落网。

涉嫌合同诈骗的王某某(中)落入法网
2014年12月17日,受害人郑某某与担任成都某商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王某某签订了一份购买龙蟒磷酸氢钙的销售合同,郑某某分两次将31万元货款转到王某某个人账户上,王某某收款后发了25吨货物给郑某某。之后,两人继续合作,郑某某又转了12.25万元给王某某,王某某这次收款后不发货,卷款潜逃。
案发后,眉山警方及时将王某某抓获归案,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在审查起诉阶段,司法机关通知王某某到案接受处理,王某某拒不到案,带着妻子逃往泸州市泸县,在原野市场租下一间门市售卖水果躲避。
2017年1月初,泸县公安局在采集的信息线索中,发现王某某系在逃犯,遂缜密侦查,于1月16日将其抓捕归案。
目前,王某某已移交给眉山警方处理。(张春霞 杜金华)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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