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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男绑架自己索妻十万 谎报警拘留所“过年”

川南在线2010—2019四川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01-23

宜宾男绑架自己索妻十万 谎报警拘留所“过年”(图1)

男子自造绑架现场(宜宾警方供图)

  30岁的宜宾男子唐某是“妻管严”,最近工作不顺利又遭妻子不解,为吓唬妻子,他竟自导自演一出绑架案,向妻子勒索10万元!宜宾翠屏警方连续侦查后戳破这一闹剧。唐某因谎报警情违法,最终获得拘留所“春节十日游”。

  男子“被绑架” 向妻子勒索赎金10万元

  “警察同志,我的老公唐某被绑架了,绑匪要我交10万元赎金才能放人,你们一定要帮帮我啊……”1月18日晚8时许,宜宾市翠屏区公安分局值班民警接到市民张莉莉(化名)报案,该女子声音有些颤抖,焦急万分。

  翠屏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办案民警何泽宜介绍,为第一时间救回被绑架的“人质”,民警迅速对“被绑架”人唐某的社会关系进行排查,同时全面查找唐某的下落。随后,警方发现唐某可能在遂宁的信息,专案组推测唐某被控制在当地一家宾馆,立即从宜宾奔赴遂宁解救唐某。

  何泽宜告诉记者,民警赶往遂宁期间,却得知唐某已向家人联系,称已趁绑匪不注意时成功逃脱,正开车回宜宾。为确保唐某的安全,民警多次联系准备与其见面,对方却多次以谎称不知道地点拒绝。

宜宾男绑架自己索妻十万 谎报警拘留所“过年”(图2)

民警正在审讯当事人

  “绑架”动机:只为引起家人注意

  会面不成的专案组民警只好前往遂宁,到唐某曾经入住过的宾馆开展调查,却发现这起案件并非真正的绑架案。19日凌晨,专案组民警与唐某联系,并对其进行法制宣传,最后唐某同意配合调查。

  “我们在前期调查时得知,唐某从保险公司辞职,没有犯罪前科且没有吸毒等恶习。通过高速公路的监控得知,唐某一人开车前往遂宁,没有被挟持。我们将一系列证据拿到唐某面前时,他不得不承认所谓‘绑架’是自导自演的闹剧。”何泽宜说。

  唐某供述,1月18日下午2时许,他对妻子谎称要外出工作,随后在宜宾江北一超市附近购买了手机卡、胶布、小刀、自拍杆等工具,并驾车向遂宁方向行驶。在一偏僻地方,唐某将自己捆绑起来,并拍了一张“被绑架”的图片发给妻子,以“绑匪”的口气向妻子要求用10万元赎金赎人。

  “月初我从保险公司辞职,失业后压力特别大。我和家人关系不融洽,亲戚都忽视我的存在,妻子也管我管得紧,而且不理解我的难处,导致我异常郁闷。我想以这种方式引起家人的注意,同时也吓唬一下妻子。”唐某说。

宜宾男绑架自己索妻十万 谎报警拘留所“过年”(图3)

行政处罚决定书

  绑架是假违法是真 进拘留所里过春节

  翠屏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五中队中队长李着勇表示,由于春节将至,此次“案件”性质恶劣且案情重大,受到四川省公安厅、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公安分局多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接到报警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十余名民警从18日早上连续工作到次日凌晨3时许,连续工作近20小时。”

  李着勇说:“唐某谎报警情的行为,严重浪费警务资源并扰乱警务工作,其违法行为让真正需要帮助的市民可能错过警务救助的最佳机会。”

  四川明炬(宜宾)律师事务所颜福圣认为,当事人捏造事实,导致其亲属误认为其个人安危遭到他人威胁而报案,导致国家动用公共安全资源,其行为已经构成对国家社会管理秩序的扰乱,治安管理机关根据其主观犯意,客观后果对当事人给予主客观一致的处罚符合法律规定。

  最终,唐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警方治安拘留10日、罚款500元,并将于1月29日(正月初二)才能获释回家。

  翠屏警方提醒,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谎报警情的行为都属于违法,将受到治安处罚,情节严重者还会受到刑事处罚。(刘媛媛 记者 周瑜原 李春雨 摄影报道)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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