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3-09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2017年第17号公告名单,泸州老窖久香牌曲药等9个产品获得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标志着泸州市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实现零突破。

泸州纳溪翰源有机茶(资料图)

泸州龙马潭区罗沙贡米(资料图)
据了解,泸州此次获得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的产品为:泸州老窖久香牌曲药、江阳区王咀牌赐窖酒、纳溪区瀚源有机茶、泸县刘氏泡菜、龙马潭区罗沙贡米、龙马潭区九狮柚、龙马潭区国粹牌浓香型白酒、叙永县赤水河牌柑橘、古蔺赶黄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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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是指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的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通过生态原产地保护的产品,可加贴“PEOP”标志,凭借其可追溯性、生态环保等特点,更能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更高附加值和竞争力。对于出口产品,具有更高国际认可度,并可享受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同时,市政府和相关区县政府将对上述9个获得保护产品的申报主体给予10万元的政策奖励。(完)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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