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3-16
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关于拟表扬2016年度泸州市“最美文明劝导员”名单的公示
为进一步表彰先进,弘扬向上向善新风尚,促进市民文明素养大提升,泸州市文明办在2016年开展了“最美文明劝导员”推选活动。通过宣传、推荐、初审、复审等程序,共有27名优秀文明劝导员入围推选名单。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拟表扬的27名“最美文明劝导”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7年3月14日—18日。在公示期内,广大干部群众如有意见,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市文明办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提供联系方法;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和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联系电话(传真):3191402。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大山坪市委1号办公楼内市文明办。
邮编:646000,电子邮箱:lzwmbzhc@163.com。
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
编辑:成欣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