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3-22
近日,四川省命名授牌首批50家省级法治教育示范基地,泸县法治文化广场榜上有名。

泸县法治文化广场
泸县法治文化广场面积5000平方米,由主标识、卡通普法代言人—法娃雕塑、法治人物雕塑、石刻法律体系、法治警示长廊、楹联风雨亭、法治竹简、石鼓法律故事、大型三面翻公益广告等11大法治景观构成,始终贯穿“三个三统一”理念,是法治文化和泸县“龙文化”“石刻文化”有机融合的公众普法窗口、全民学法平台。
三个特性的统一。法治广场处处体现文化性、娱乐性和教育性的有机统一。主标识是一条腾空巨龙,是泸县龙文化最好注脚;法娃雕塑集和谐、神圣、公平、公正于一身,配合动漫宣传栏寓教于乐,深受广大青少年喜爱;法治文化长廊集结23幅诗书画联,古香古色、清新典雅;3座法治风雨亭,悬挂法治楹联,言简意赅,寓意深刻;5座法治人物雕塑,再现古今中外五个法家集大成者;24块青石法简,以古风书卷形式展示我国古代法言名句;5尊造型“天圆地方”的石鼓,配上经典法律故事,彰显历史的厚重与法律的庄严;三面翻的法治公益广告居邮政大楼顶端,大气呈现,同广场的古风古韵相得益彰。
三个功能的统一。围绕“普法、学法、执法”三个功能,坚持“文化搭台、法治唱戏”,结合“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节日,泸县每年定期在广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十多场,通过法治知识竞赛、书画比赛、法治讲座、图片巡回展、法律咨询服务、工商现场处理违法、销毁伪劣产品、公安现场返赃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教育群众。
三个基地的统一。致力于将法治文化广场建成全县党员干部法治警示基地、广大群众法治宣传基地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在广场举行新任领导干部宪法宣誓仪式,定期组织全县党政干部到广场参观,接受法治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增强干部纪律观念和法治观念;不定期组织学校师生到广场开展活动,促进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引导广大群众到此休闲娱乐,潜移默化接受法治教育、增强法治意识。
“七五”普法实施过程中,泸县将进一步发挥“法治文化广场”作为法治教育示范基地的突出作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为广大群众搭建便捷的学法平台,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不断把普法工作推向新台阶,为泸县法治建设进程和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马琴)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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