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05-03

车号牌是标识车辆身份的号牌,车号牌对车的意义就像身份证号对人一样。然而,如果车辆使用套牌、假牌,不仅害人害社会,而且将受到法律制裁。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遏制假牌、套牌的违法行为,近日,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对今年查获的125副假牌、套牌进行了集中销毁。
4月28日上午,在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停车场,多副假牌、套牌被统一排列在停车场中央,多名工人手持钢钳,开始集中拆毁。几十分钟后,停车场的假牌、套牌被剪成废铁。记者看到,被销毁的假牌、套牌既有摩托车车号牌,又有私家车车号牌。
现场民警介绍,今年以来,交警部门针对假牌、套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集中整治行动,全警动员、重拳出击。工作中,不少业务民警练就了识别假牌、套牌的“火眼金睛”,净化了道路交通环境,震慑了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共收缴125副假牌、套牌。
据了解,使用套牌、假牌的车辆,目的就是逃避交通违法违规的制约,这样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扰乱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同时在出现交通事故时还给逃逸创造了条件。这类车往往在道路上违法行驶,给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安全威胁,给受害人造成损失,给交通管理工作增加难度和压力。
民警表示,今后,交警部门将保持对假牌套牌等违法行为严查的高压态势,加大路面管控和查处力度。同时,呼吁全社会自觉抵制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共建安全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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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假牌、套牌车,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记者 付垚霖 文/图)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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