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05-09

市民正在办理不动产权证
近日,关于“5月1日起房产证下岗,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来了”的文章引发市民关注和讨论,更有人担心自己的房产证作废。5月8日,记者从宜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宜宾从2016年8月就开始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但房产证并未“下岗”,仍有法律效力。
年底前“颁新停旧”?旧闻翻炒
记者注意到,网上文章中“要力争今年年底前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的内容,其实是国土资源部2016年的工作任务,且未见官方文件或政府网站上有关于全国“颁新停旧”日期为“5月1日”的内容。
事实上,宜宾的“颁新停旧”工作早已开始,2016年8月30日,市民文勇领取到“川(2016)高县不动产权第0000001号”不动产权证书,这也是宜宾颁发的首张《不动产权证书》。目前,宜宾各区县均已开展“颁新停旧”工作。

目前,宜宾各区县均已开展“颁新停旧”工作
房产证下岗了?仍有法律效力
“颁新停旧”工作开始后,原有的房产证还有效吗,是不是真的“下岗”了、没用了?宜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在换发新证之前,旧证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2015年2月发布的《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不变不换”是指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记者 黄凌 摄影报道)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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