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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上到泸州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立法调研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6-28

省上到泸州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立法调研(图1)

省上到泸州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立法调研(图2) 

  6月26日下午,省委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胥纯率省人大内司委、省总工会调研组到泸州开展《四川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立法调研。泸州市人大、市总工会、市政府相关部门以及部分企业行政、企业工会和律师代表参加调研座谈。调研座谈会由泸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建国主持。

省上到泸州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立法调研(图3)

省委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胥纯讲话

省上到泸州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立法调研(图4)

泸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建国讲话

  调研组组长、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胥纯对此次调研工作的目的和内容作了强调并提出具体要求。

  泸州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审会主任汪国莉就近年全市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的基本情况、“两书”制度开展情况、创新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基本做法、取得成效和主要问题作了专题汇报;市人社局、安监局、工商局、企业家协会、市中级人民法院、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和工会、四川邦立重机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和工会、四川理光律师事务所、四川国梁律师事务所等参会单位分别就各自工作开展情况和对制定《四川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的必要性、可行性的认识作了发言,并提出部分修改意见和建议。

省上到泸州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立法调研(图5)

  在听取参会单位的发言后,胥纯作了重要讲话。他首先对泸州市人大、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对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协作表示感谢,对市总工会开展的工作和所作的努力给予高度肯定。他强调,制定《四川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进一步保障劳动法律、法规的实施,规范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参加座谈会的各单位都作了充分论证和研究,对《四川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的修改、完善提出了一些可以采纳的意见和建议。

省上到泸州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立法调研(图6)

省上到泸州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立法调研(图7)

  曹建国指出,全市各有关部门要将这次调研要求和胥纯主席讲话精神认真予以贯彻落实,要以省人大、省总工会这次调研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泸州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开展,创新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做法和成效,更好地为推动泸州全面深化依法治市工作,为维护和保持我市规范有序、和谐稳定、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泸州市人大内司委主任王国萍,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杨晓康,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张正平,市总党组成员、工会经审会主任汪国莉参加调研座谈。(龚飞 詹旺)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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