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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城区乱鸣喇叭 将处20至50元罚款

川南在线2010—2019宜宾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08-21

宜宾城区乱鸣喇叭 将处20至50元罚款(图1)

宜宾城区多处安装了关于禁鸣喇叭的标志、提示(宜宾市交警支队供图)

  近期以来,宜宾开始加大城区噪音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曝光和查处力度。记者从宜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即日起,城区禁鸣喇叭区域范围再次扩大,违者将被处以20至50元罚款。

  目前,宜宾城区禁鸣区域扩大到江北红坝路口、高速北站口、三江厂路口、高速南站路口、笋子厂路口、大溪口、大湾路路口、观斗山隧道临港入口、护国路与飞云路交叉路口以内的城市建成区,禁鸣区域内,机动车全天24小时禁鸣喇叭。

  值得注意的是,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继续使用符合规定音频的喇叭和警报器,但在非紧急公务时不得使用喇叭和警报器;其它机动车严禁在禁鸣区域内使用喇叭。违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款20至50元。

  宜宾交警提示: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应自觉遵守禁鸣规定,增强社会公德意识,文明、规范、安全行车,为提升全市良好城市形象,营造安宁和谐生活环境作出积极贡献。市民若发现违法鸣笛、违法超载等行为,可拨打122或110及时举报,交警将及时进行查处。(记者 程文帝)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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