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9-01
8月31日下午,泸县森林公安局民警与泸县农林局林政资源股的工作人员一起,在玉蟾山下放生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豹猫。

据悉,这只豹猫是当天早上5点在泸县云龙镇杨高村一姓邓村民在家里捕捉小鸡的时候被主人家发现后用口袋捕获的。捕获后,邓姓村民发现这只猫像是国家保护动物,没有擅作处理,立即电话报告了云龙镇农技中心的负责人,并妥善保护好该只猫,将它安全移交给云龙镇农技中心。

泸县农林局林政资源股获悉后,派出专家会同泸县森林公安局民警迅速前往,经现场鉴定,该猫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豹猫。豹猫又叫山猫、野猫,在动物分类中属于哺乳纲、食肉目、猫科,善于奔跑,会偷袭,能攀缘上树,常活动于林区,也见于灌木丛中,胆大,凶猛,夜间出来活动。

在确认豹猫状态良好后,随后大家将其带至玉蟾山下,将其放归自然。
近年来,随着泸县生态环境不断得到改善,森林覆盖面积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野生动物时常出现在人们视线中。泸县森林公安局和泸县农林局呼吁广大市民,善待野生动物就是善待我们自己的家园。(邓伟 姚辉 李江树)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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