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09-22

宜宾公安缴获的居民身份证原件8094张,银行卡(普卡)1316张,银行卡(套卡)118套,电话卡124张,扣押涉案车辆2辆。(高县公安局供图)
身份证原件竟然也可以在网上明码标价销售,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后身价还大幅上涨。9月21日,宜宾公安网络安全宣传周新闻通气会召开,通报了宜宾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联合高县公安局成功侦破“吴某清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有关情况。此案中,对9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缴获居民身份证原件8094张,银行卡(普卡)1316张,银行卡(套卡)118套,电话卡124张,扣押涉案车辆2辆。
今年6月,宜宾市高县公安局接到邮政银行报警,称有人在该所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涉嫌侵犯他人公民信息。获悉这一线索后,宜宾市公安局网安部门高度重视,成立由市局网安支队、高县公安局组成的专案组联合侦办此案,成功抓获涉嫌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信用卡的5名犯罪嫌疑人王某、严某富、王某珍、卢某光、严某先,并当场缴获大量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银行卡。经审查,5名犯罪嫌疑人的上家为福建人吴某清。
6月22日,专案组在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将上述5人的上家吴某清抓获。经讯问,吴某清供述:从2015年3月起,其通过QQ联系上家,以价格160元—230元每张不等的价格购得居民身份证210余张,再以每张身份证300元价格转卖给马仔严某富、王某、王某珍、卢某光、严某先五人。严某富等人得到身份证后,先后流窜至云南、贵州、四川等地办理银行卡,办理成功的银行卡以800—1200元(四大银行1200元,地方银行800元)的价格卖给吴某清,吴再以每套1600—2000元卖给下家卢某庆、赖某辰、“阿童”等人,从中获利十万余元。
经查,2015年8月至2016年6月,吴某清从上家“小陈”处以140元/张的价格购买60余张身份证,2017年通过互联网从郝某君、张某稳(两人为同一团伙成员)处购买了大量身份证件。7月20日,专案组远赴河北省邯郸市和邢台市,将该团伙成员三人张某稳、郝某君和张某抓获,并在其居住地查获居民身份证原件8094张,银行卡(普卡)1316张,银行卡(套卡)118套、电话卡124张及其他涉案物品。(记者 李清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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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安全使用身份证,防止身份证被盗用
(1)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不要随便外借。
(2)平时不要保留身份证复印件,随时用随时复印,复印后要销毁残次品,以免隐患。
(3)一旦要求必须使用身份证复印件,必须问清用途,在给别人用于备案的身份证复印件上明确写明用途,标注文字应覆盖在身份证的影像之上,但不要妨碍证件的内容。

(4)标注越详细越好,但不要遮住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等关键信息。

(5)最好用蓝色笔或者黑色笔书写,部分笔画可以和身份证上的字有接触。
(6)标注后面写完以后最好加上横杠,防止有人做手脚,丢弃身份证复印件时,先将其撕毁。
(7)无论是办理银行卡还是手机号,申请书什么的,或者和身份证有关的东西,最好都加上标注,防止别人钻空子。(完)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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