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31日晚9时许,一名女子在泸县玉蟾街道踏水桥旁边跳河轻生。泸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巡防大队组织队员赶往现场救援。
民警赶到现场,看见一名约30多岁的女子正在地上挣扎,情绪异常激动,正准备往河里跳。民警迅速上前抓住女子,并将女子从河边拉上岸,将其安全交给家人。
经询问,轻生女子刘某因家庭琐事与家人发生争吵,离开家里后,心里想不开,产生了轻生的念头,来到九曲河踏水桥旁意欲跳河轻生。刘某在桥旁一处三四米高的地方下面就是河面,一跃而下,结果重重摔在桥下的菜地,脸部受伤,起身再欲跳河时,被赶到的巡防队员拉住。(杜金华)
编辑:成欣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