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12-18
日前,以四川省水利厅副厅长张强言为主任、水利部水资源司副司长石秋池为副主任的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验收委员会,对泸州市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进行了验收。
验收委员会成员在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查看城市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工程、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工程、花田酒地水文化景观工程,听取泸州市试点工作情况和技术评估组评估意见的汇报后,经研究讨论,一致同意泸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通过验收。

红岩景区苏家湾(王成林/图)
验收委员会认为,泸州市围绕“创新强水、开放活水、协调兴水、绿色助水、共享惠水”的治水理念,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阶段性效果。试点建设保障措施有效,注重全民教育、全民参与,社会满意度较高,做到了推进有序,重点突出,成效显著,较好地完成了试点工作任务。泸州市在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还依据《实施方案》,围绕“山清水秀、人水和谐、景态自然、醉美泸州”的总体目标,积极打造“一主四副,蓝廊绿网,点线结合,水城共融”的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格局。
其中,清溪河小流域成功创建为全国第5个、全省第一个“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张坝成功创建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在水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中,泸州立足醉美,小中见大,着力打造“中国最美小流域”示范样板,为四川乃至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借鉴。
据悉,2013年7月,泸州市被列入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城市;2017年年6月,泸州顺利通过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技术评估。(王刚 周超文)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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