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01-20
1月17日11:40,泸州市龙马潭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泸州中院指挥中心指令,要求协助凉山中院在泸州龙南路执行某建司欠款案件。接到指令后,龙马潭区法院反应迅速,安排两名执行法官和一名法警立即出动,奔赴现场,成功协助凉山中院完成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

独具匠心,执行慧眼识线索
1月17日,凉山中院李法官一行三人到泸州市执行某建设工程公司欠款纠纷案。执行法官到达泸州市某建筑工程公司后,发现除公司财务人员一人外,无其他工作人员。李法官在出示证件后,走近财务人员瞅了一眼桌上的资料,发现财务人员正在办理一笔委托泸州某房地产公司支付该公司款项至第三人名下的收款业务,这充分说明被执行人有支付能力。
拒不协助,呼叫亲属帮脱身
发现这一财产线索后,李法官要求财务人员拿出该资料配合调查,并询问财务人员公司的财务情况,但该公司财务人员关闭电脑,以什么都不清楚应付法官,并以下班为由想离开,拒绝配合调查,被执行法官当场拦下。同时,该财务人员叫来自己的两名亲属,要求执行法官放人,法院的执行权威受到挑战。
快速反应,龙马潭区法院出手化解
面对这一突发情况,凉山中院向泸州中院执行指挥中心请求援助,泸州中院随即指令龙马潭区指挥中心立即派警援助。收到指令后,龙马潭区法院干警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耐心地向被执行人公司财务人员讲解了法律规定,告知其拒不配合法院依法执行的法律后果。最终,公司财务人员配合执行法官说明了该笔业务的情况,并承认了自己拒不协助法院调查的错误。随后,龙马潭法院执行法官与凉山中院执行法官根据委托支付线索材料,到泸州某房地产公司冻结了被执行人的应收款。
据了解,近年来龙马潭区法院已成功协助多家外地法院开展执行工作。本案经过两地干警的通力协作,阻止了事态的恶化,成功冻结了被执行人在第三方的应收款,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捍卫了司法权威,案件得以圆满的执行。(吴启军 罗洪)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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