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01-24



眼看年关将至,如果自己辛辛苦苦的血汗钱却迟迟得不到,如果自己因工受伤老板却一拖再拖赔偿金……这是一种怎样的滋味?!
1月24日上午9点30分,泸州市江阳区法院开展“司法大拜年涉民工工资及案款集中发放大会”,发放涉民工工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救助在内的款项100余万元。据了解,被追回的案款是先存放在江阳区法院账户中,待审核通过后,再发放给起诉人。加上前期已经兑付的款项,2018年以来,该院共计发放金额300余万元,其中,涉民工工资50余万元。
发放大会上,终于领到工资的民工代表等愁容变笑容,对江阳区法院的工作不断点赞!纷纷表示:十分感谢江阳区法院,他们为咱们老百姓干了事实,更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的尊严。





典型案例一:开发商久拖赔偿金 法官多次登门做工作
案件情况:2016年,翁某某经人介绍到泸州市江阳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农贸市场在建工程从事玻璃安装工作。2016年9月19日,翁某某在安装玻璃时受伤,并于当日到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住院治疗,同年11月22日出院。由于几方当事人对事故责任存在争议,故向法院起诉,本院受理后经审理,依法判决泸州市江阳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翁某某赔偿金270285.14元。
执行情况:被执行人泸州市江阳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在判决书限定日期内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翁某某向江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立即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展开调查。经调查,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具备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承办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住所地做工作,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被执行人泸州市江阳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动履行了义务。




典型案例二:锅炉工下岗被拒补偿 法官耐心工作终得解决
案件情况:申请人扈某某、罗某某在被执行人泸州市某宾馆有限公司从事司炉(然锅炉)工作,2016年底,被申请人技术改造,将锅炉烧煤改为烧气,从此没有司炉工作岗位。为此,被申请人将申请人扈某某、罗某某解除,但拒绝向两位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对此,申请人向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书,裁决被申请人泸州市某宾馆有限公司分别向申请人扈某某、罗某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各16000元。被申请人不服,向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该院经开庭审理后,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不予撤销,驳回被申请人的撤销申请。现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申请人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执行情况:申请人扈某某、罗某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人接受案件后,通过审卷认为本案属于劳动工资报酬案件。立即通知了被执行人并依法向其送达了相关的法律文书,并且向被执行人说明了所需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被执行人泸州市某宾馆有限公司在听取了承办法官的耐心解说之后意识到自身的错误,积极配合本院工作并且自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游孟轩/文 江阳区法院供图)
编辑:马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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