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01-30

1月26日,申请人黄某向泸州市江阳区法院执行干警送上一面印有“办案神速 老赖克星”字样的锦旗。这是泸州市两级法院第一次通过执行指挥平台处理突发情况的鲜活案例。
1月24日下午,泸州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申请人黄某的反映:江阳区法院办理的一起执行案件的被申请人正在转移资产,意在逃避执行。泸州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立即通过执行指挥平台,将相关情况通报江阳区法院。江阳区法院在接到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通报后迅速行动,果断采取措施,以最快速度冻结了被申请人罗某案款8万余元。
罗某于2016年底向黄某借款26万元,于2017年3月归还16万元;而后,又向黄某借款5.8万元,共计欠款15.8万元,约定于2017年7月2日前还清。借款到期后,经黄某催收,罗某仍未还款,黄某遂诉至江阳区法院。经江阳区法院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罗某于2017年10月31日之前全部还清。但该协议生效后,罗某仅支付4万元,黄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查,被申请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经市中院指挥中心后台接申请人黄某反映,被申请人罗某有一笔拆迁应收款,遂指示江阳区法院立即处理,冻结款项,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唐瑜 曾强)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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