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04-19
4月16日,从泸州市道路运输非法经营常态化治理办公室获悉,由泸县政府牵头,公安交警、治安、交通运管、路政等部门组成的专案组,查获泸州首例非法经营公司组织下线客车参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案。目前,涉案公司营业执照已被注销,非法经营的5台下线大客车被强制报废,2人被取保候审。

2017年9月10日,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接到市道路运输非法经营常态化治理办公室工作交办单:“自2017年7月以来,陆续收到群众举报,一家注册在泸县百和镇的泸州长龙运输公司名下有7台大客车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和印章,从事道路运输非法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案件线索。
对此,泸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组成专案组,对涉案的7台大客车行驶轨迹进行调查,对相关部门移交的伪造证件进行司法鉴定,走访相关部门提取资料,调查大量涉案人员梳理出犯罪嫌疑人,确定了尹某某和周某某为重点侦查对象。随后,专案组前往眉山、乐山、福建等地摸排二人经营的大客车行驶路线、伪造证件行为、大客车经营方式、运营收入等。2017年10月,专案组将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犯罪嫌疑人尹某某和周某某刑事拘留。
原来,涉案公司“泸州长龙运输公司”系周某某出资,用谭某某的身份证在泸县注册。公司注册后在没有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周某某四处联系下线的7台大客车加入公司进行道路旅客运输(其中,尹某某3台,周某某1台,谭某某朋友3台)。为逃避相关部门检查,尹某某和周某某伪造了道路运输相关证件和印章,从2017年5月开始从事道路运输非法经营,直到被专案组查处。目前,已强制报废该案非法营运车辆5台(另2台正在处理中),取保候审2人,分别对当事人尹某某、周某某从事非法运营处以罚款5万元、3万元,对泸州长龙运输公司工商营业执照进行了注销。此案后续监管工作还在进行中。
为进一步打击非法运营行为,专案组对其他类似涉案人员采用传唤的方式,敦促其立即停止非法经营行为,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相应强制措施,进一步规范全市客运市场秩序、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罗心平 黄成/文 泸州市运管局供图)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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