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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首例成功诉调对接案被法院司法确认

川南在线2010—2019宜宾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8-05-31

宜宾首例成功诉调对接案被法院司法确认(图1)

宜宾市范围内首个成功诉调对接案例被法院司法确认(宜宾市保险协会供图)

  5月29日,宜宾市翠屏区法院对翠屏区保险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送达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调解案进行司法确认,得到了原告、被告和保险公司三方的一致好评。这是全市范围内第一件成功诉调对接案被法院司法确认。

  2018年1月22日,原告亲人刘某在翠屏区南广镇坪和村“美人石”(小地名)处路边行走时,被张某驾驶的牵引车撞击,经抢救无效死亡。宜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管四大队认定张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无责。

  肇事车辆在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中心支公司投保有交强险、三者险,事发时间在合同期限内。刘某生前曾居住在宜宾城区南岸照顾孙子读书,2017年9月,刘某的孙子回农村读书,刘某才搬回农村居住。                                                             

  事发后,由于当事双方在判断受害人是城镇还是非城镇人口并导致的赔付金额的不同存在争议。

  2018年5月,翠屏区保险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启动与翠屏区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多次在受害人亲属、肇事人及公司、保险公司间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一致赔偿意见。

  5月29日,这起调解案在翠屏区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该案例的成功调解,是翠屏区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的体现,提高了其保险纠纷化解能力和水平,得到了翠屏区法院的好评和社会的认可。(记者 曾江)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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